手机APP中经常出现一种赚钱类广告,声称玩游戏能赚钱、看视频能赚钱、猜成语能赚钱、走路能赚钱,甚至睡觉也能赚钱?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发出消费提醒:“赚钱类”APP并不是帮人赚钱的,相反,是利用手机用户为APP运营商赚钱,“赚钱类”APP陷阱多。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消费者李某对“全民开餐厅”APP的举报,称其在抖音里看到“全民开餐厅”APP能赚钱,不需要邀请好友,提现也没有门槛,便使用此APP进行操作。他说:“玩了之后发现,要求我邀请好友才能提现所有金额,否则就只能提现0.3元,明显就是骗人。我要求他们赔偿损失,并对他们进行处理。”
李某的情况并非个例。这些“赚钱类”APP往往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来吸引手机用户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会不断地被诱导观看广告。APP的运营商靠达成“目标”后的高额提现来欺骗消费者观看其所推送的广告,从而获利。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数据显示,这种“赚钱类”广告在深圳去年下半年监测到的所有广告中占13.8%,这些广告中宣传用语涉嫌违规的占比达62.3%,并且投放量呈逐月递增的趋势。据了解,为了尽可能延长消费者使用的时间,一开始,这些APP会给出几十元的金额,创造一种很快就能提现的错觉。往后,即使难度增加,消费者也会出于对损失的厌恶,继续玩下去,看越来越多的广告。
消费者花费大量时间看越来越多的广告,完成APP运营商设定的目标后,并不是真的就可以提现运营商所承诺的资金。因为在达到APP运营商所设定的“等级”步数”等目标后,紧接着而来的可能会是让手机用户满足他们的“登录条件”,满足登录多少天后又会让用户继续“邀请好友”,这个邀请数量并不会太少,并且需要好友也达到一定等级后才会进行计数。当消费者发现被骗时,已经晚了,自己的时间都用来看广告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注册时提供给运营商了,自己的社交关系也会被拉好友这一行为所影响,在不知不觉中变成这些“赚钱类”APP“祸害”自己朋友的“帮凶”。由此可见,这些“赚钱类”APP并不是帮APP用户赚钱,相反,用户才是APP运营商赚钱的工具。消费者的空余时间、个人信息、社交关系,统统可以被APP的运营商变现。至于消费者,既赚不到钱,还浪费了时间,甚至存在个人信息被买卖的风险。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呼吁互联网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我审查,强化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服务,共同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同时提醒这类APP的运营商与广告主,此类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旦认定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以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