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华商报报道,从10月5日到11月19日,(渭南市)华州区一名8岁男孩用妈妈杨女士的手机玩网络游戏,偷偷用母亲的花呗支付,花掉了1万余元。杨女士的花呗使用记录显示,从10月5日到11月19日,她的花呗在欢太科技共消费了11693.2元,其中10月消费634元,分别购买了“福利月卡、至尊月卡、300符石”等;11月消费11059.2元,分别购买“300符石、特惠商品、礼包及钻石”等,其中有多笔消费内容为“648元商品”。
12月1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收款方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杨女士的手机号码确实查询到了消费记录,“关于所反映的未成年人充值的情况,作为平台非常重视,可以提供家长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随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家长,如果核实后确实是未成年人充值付款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款处理。”记者将杨女士的相关信息提供后,对方表示将尽快进行上报。
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NearMe软件商店(OPPO软件商店)运营公司。OPPO软件商店是一个第三方软件下载商店,主要适用于OPPO品牌手机,可提供Android系统的日常应用软件、游戏等APP产品。据财经网报道,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OPPO游戏中心的运营者。欧普拉斯企业管理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90%。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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