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二次元文化的蓬勃发展和潮流玩具群体的快速增长,盲盒经济空前火爆,小小的盲盒掀起了潮流玩具的消费风潮,这种消费新形式除最初的玩具外,餐饮、美妆、文具、图书等诸多消费领域也都掀起了“盲盒风”,消费市场上随处可见盲盒的身影。
由于盲盒的不确定性与神秘感,一方面大大激发了消费者的好奇心与购买欲,但也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如果一味蹭盲盒的营销热度而“套路”消费者,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盲盒行业的健康发展。盲盒经济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盲区”。本文将对盲盒消费的常见“套路”作法律层面的分析,并对盲盒消费者作出维权提示。
新闻事件
“官方补贴8000元,iPhone14暗夜紫,到手只需要59元……”今年年初,市民王先生上微博时跳出一张海报,他觉得机会难得,当即点击进入并支付了59元,结果并未出现iPhone14,而是一把剃须刀。
王先生后来联系上元气魔盒的客服,对方解释:这是盲盒玩法,不是购物软件,不是看见手机就给你发手机的。这让王先生顿时有了一种受骗的感觉。客服则坚持认为,王先生对盲盒玩法有些误解,盲盒每次抽中的商品都是随机的。
“只要59元,苹果手机白拿!”今年2月17日,喜爱网购的覃女士看到手机页面上蹦出的一则元气魔盒广告后付了款,但并未出现她想要的手机,而是出现一个抽奖页面,显示抽中了一个原价100多元的女款包包。覃女士并不喜欢,多次要求商家退款59元,但客服明确表示不能退款。
在媒体记者收集到元气魔盒的三种广告海报中,“iPhone”“59元”等广告语粗大清晰,而“盲盒”“开盒”等几个字隐晦不清,小得几乎看不见。
多位盲盒消费者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愿意花费59元,是因为看中了这款手机,获得的奖品却被“狸猫换太子”让人难以接受。
记者在微信平台上发现元气魔盒的广告界面,一台iPhone14Pro的手机占据了广告页面的三分之一,“iPhone14Pro抽奖价:59元”格外醒目。广告页面上一排最细小的字很容易被人忽略——“盲盒可中奖商品需查看详情”。
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在元气魔盒购买多件盲盒产品,但是支付购买成功后中的奖品总价值比其付款金额要低很多,抽中的并不是其宣传的大奖苹果手机等,且产品并非主流品牌,大部分为不知名品牌,无法退款,只能回收。
回收后的产品在元气魔盒APP中变为元气石,相当于元气魔盒APP中交易的虚拟货币,但回收价格低于商品价值,且元气石无法提现。
覃女士告诉记者,她对意料之外的这个包包并不满意,找不到退款界面的她下载元气魔盒APP后,发现她支付的59元转变为41.3元的元气石,这个元气石可以作为继续开盲盒的抵扣使用。她说:“要想拿回41.3元就必须继续投钱购买元气魔盒APP上面的商品,完全被套路了。”
元气魔盒消费者刘先生想消费掉不能取现的元气石,一个小时先后7次抽盲盒,花掉3463.53元,抽了一堆并不需要的日用品,回收后又扣除三分之一的费用,元气石反而越来越多,发现上当后他才罢手。
截至3月22日,元气魔盒在一家网络平台上的投诉量达到3885起,投诉理由多为虚假信息、诱导消费。
普法看点
商家销售的盲盒到底是商品,还是一种游戏?
虽然“盲盒”有很多新玩法,购买的过程具有一定娱乐化,盲盒也因其随机性和趣味性受到众多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但就其本质来讲,“盲盒”是商家所销售的一种商品,消费者购买盲盒是一种商品消费行为,网购商品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盲盒经营者要切实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盲盒经营者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无论盲盒是按照正品销售还是附属品销售,盲盒本身都是商品,经营者都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一方面,要保证产品来源可靠、链条完整,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另一方面,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盲盒经营者应确保商品质量信息真实,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尽管盲盒销售中关于产品的款式等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关系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信息,如产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价格、“三包”等均应当充分告知,保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让盲盒内在物品的商品价值、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真实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确保消费者知情选择。
“手机变剃须刀”式盲盒套路商家是否构成欺诈?
盲盒与普通商品相比,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广告宣传来选购,这就很容易被商家的夸大商品价值、虚构中奖概率、颜色款式不符等虚假宣传所误导。
部分商家通过营销手段,对少数个别案例进行夸大宣传,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暗示消费“盲盒”“福袋”中含有价值不菲物品。“59元白拿苹果手机”式盲盒套路中,商家以偏概全的营销手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部分商家以盲盒内放置价值较高商品的宣传广告为诱饵,引诱消费者购买,但实际上高价商品并不存在,盲盒价值远不及商品实际售价。此种虚假宣传行为涉嫌欺诈,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商家通过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开展营销,就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盲盒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消费者要认清风险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勿盲目跟风。消费者要认识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拆开盲盒既有可能因高于预期而惊喜,也有可能因低于预期而失望,不能只抱着投机或者中彩票的心理购买盲盒,不应过分沉迷,切勿跟风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多一分理智和冷静,少一分盲目与冲动。
尤其是未成年人,面对盲盒更应理性消费。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而且心智尚未成熟,若同学间都在相互攀谈比较“盲盒”产品,特别是稀有单品时,出于孩童的攀比心理,孩子购买“盲盒”更容易“上瘾”。家长对孩子购买“盲盒”应多引导,引导孩子结合经济能力按需购买,不要过分沉迷、避免成瘾。
其次,要保留购物票据等相关凭证,权益受损应依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盲盒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交易,同时,还应注意索要和留存发票等购物票据、经营者广告宣传信息等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最后,从盲盒产业角度来说,如果经营者不把精力放在提升主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过度依靠盲盒营销的噱头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糊弄消费者,只能产生短期的吸引力,会很快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感,损害自身商业信誉,遭到消费者的唾弃,盲盒企业和产业将难以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
文/李奎(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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