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强教育APP事前审查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坚持“选必严审”的原则,凡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教育APP,一律不得选用。
《细则》要求,各区教委、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选用”原则,从严选用,控制数量,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进行使用者备案。教育APP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符合“双减”政策规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细则》强调,选用的教育APP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与相关企业对接,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评先挂钩等。
其中,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APP,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学校、师生和教职工人身安全的以外,应在履行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APP,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组织科学性、伦理性、安全性论证。
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公开透明、公正普惠、自愿选用、减负提质”的原则,严格规范教育APP评议推荐管理。各区教委、市属高校、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和日常监测,发现应备案未备案、超标超范围使用、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广告、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师生、家长对教育APP问题线索的反馈,妥善处置相关问题。
据悉,北京市教委将在官方网站建立公示专栏,每半年动态公布教育APP黑白名单,及时公示核验通过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单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