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万美元购入的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代币),拍卖时最高出价竟然只有280美元,这一奇闻让创造了无数暴富神话的NFT,终于走下神坛。
对于NFT的泡沫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4月13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倡议提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三大协会的倡议,既肯定了NFT的潜在价值,也对NFT炒作风险进行了提示,为后续进一步强化NFT领域的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NFT市场持续升温
NFT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加密某张图片、电子专辑或其他数字作品,使其具有唯一性,避免了被篡改、被复制的可能性,从而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确权体系。
2021年3月,推特发布的首条推文NFT在加密资产市场平台Valuables出售,被加密货币企业家Sina Estavi以290万美元高价买走。NFT由此“出圈”进入公众视野,市场不断升温。有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NFT的交易额超过230亿美元。
国内也同样掀起了一股NFT热潮,不过国内平台更多地使用“数字藏品”一词代指NFT。去年以来,包括腾讯、阿里、网易、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局。其中蚂蚁集团于去年8月成立了数字藏品平台“鲸探”,腾讯也于同期推出了“幻核”平台。此后,阿里拍卖、百度超级链、唯一艺术、斑马版权等平台也纷纷上线数字藏品。
抢着入局的还有数字藏品玩家。3月25日,TME数字藏品联合腾格尔发行《天堂》25周年纪念数字黑胶,开售仅3分钟,8000份数字黑胶就被购一空;3月29日,由嵩山少林寺武术馆与华冠文化、意树数藏联合打造的中国功夫系列数字藏品——功夫守护者,上线10分钟即全部售罄;4月2日世界自闭症关注日之际,澎湃新闻发行的首款数字藏品——原创动画视频《一个自闭症孩子对母亲爱的告白》,上架仅54秒便告售罄。
上线即售罄,这俨然成为火爆数字藏品的代名词。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某平台上尝试购买一款数字藏品,开售当天掐着商品上架时间进入购买页面,系统提示“顾客太多请等待”。退出重新点击时,商品图片下已赫然标注“已售罄”。
数字藏品玩家小张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和以前抢春运火车票一样,数字藏品也要抢,手速、网速、操作经验……这些都很重要。
泡沫严重风险重重
在数字藏品抢着发行、购买的同时,NFT的炒作风险也逐渐显现。
记者在一些数字藏品平台看到,一张普通的数字藏品图片,有的已被标上了万余元的高价。同时,虽然主流平台官方均不允许数字藏品转售,可国内数字藏品的私下交易却始终存在。有的原价不到10元的数字藏品,在一些二手平台被炒到了上千元,卖家获利上百倍。
不过,这种炒作面临找不到接手人的风险。4月7日,SinaEstavi在加密资产市场平台OpenSea上标价4800万美元出售首条推文NFT,结果只收到了7个投标,最高竞标价格不足300美元。从290万美元到不足300美元,该款NFT一年时间里价值几乎归零。
除了炒作带来的巨大泡沫,NFT还有诈骗跑路等其他风险。4月1日,周杰伦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其持有的无聊猿“BAYC #3738”NFT已被盗,疑似被钓鱼攻击。根据区块链链上数据追踪,周杰伦的4枚NFT已经被攻击者售卖,获利约54万美元。小张则告诉记者,近期有一家数字藏品平台跑路了,有用户为了抄底,在这个平台上亏了近百万元。
遏制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三大协会于4月13日联合呼吁会员单位共同发起倡议,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倡议提出,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同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NFT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倡议号召各会员单位坚守行为底线,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尹振涛表示,倡议在肯定NFT作用和价值的同时,核心是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防范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将文化艺术产品变成数字资产,适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但是,如果将文化产品NFT后变成金融产品,或者进行炒作使其变成投资产品,以及将NFT打包、拆分和证券化,都会带来风险。”尹振涛说。
在尹振涛看来,典型的NFT骗局有三类:一是把NFT包装成金融产品,鼓励或诱导大家去投机炒作买卖;二是通过非持牌的交易所或网站进行类似股票的交易;三是代为融资投资,进行杠杆操作。
数字藏品尚存法律空白
记者了解到,2021年10月,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联合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以及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共同发布了《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在这一NFT行业首个自律公约中,各参与主体表示,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数字藏品炒作,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数字藏品为名,实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将数字藏品进行权益类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反对数字藏品金融产品化。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平台近期对数字藏品的规范采取了行动,多个数字藏品的小程序和公众号遭封禁。对此,腾讯微信团队3月30日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日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规范化整治。
尹振涛指出,目前在国内,对数字藏品的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三大协会采取倡议的形式号召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不是从支持数字文化产业的角度进行消费,而是妄图通过炒作买卖数字藏品来进行投资获利,很可能会亏损,而且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投资需要谨慎。
倡议也呼吁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NFT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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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侵权第一案宣判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该院于当日公开 开庭审理奇策公司与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 ,同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
据了解,该案涉及IP为漫画家马千里创造的“我不是胖虎”(以下简称胖虎)动漫形象。原告奇策公司经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铸造并发布“胖虎打疫苗”NFT,售价899元。该NFT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带有作者微博水印。奇策公司将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被告辩称,其系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户自行上传,无需承担责任,在事后审查发现侵权后,已经将涉案作品打入地址黑洞,尽到了通知删除义务。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经营的NFT平台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杭州互联网法院指出,在当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本案对NFT以及NFT数字作品的性质、NFT交易模式下的行为界定、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属性以及责任认定停止侵权的承担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相应的司法审查标准,系涉及NFT数字作品的新类型典型案例。
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审理过程中,明确NFT数字作品交易行为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控制,明确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应承担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明确NFT数字作品交易不适用著作权领域的“权利用尽”原则。由于NFT数字作品一旦完成交易转移,即无法在所有的区块链上予以删除,因此,法院还创新了NFT数字作品停止侵权的承担形式,即将侵权NFT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上予以断开,并打入地址黑洞以达到停止侵权的效果。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