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幻核APP补偿消费者的徽章。
图二:黄先生购买的数字藏品“龙门大佛”。
图三:幻核APP明示的抢购规则。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幻核APP发售数字藏品洛阳龙门数字石刻系列,但消费者付款后藏品却未到账。平台方解释称藏品数量有限,付款成功并不意味着购买成功。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遇到上述情况的消费者达200余人。
付款成功但数字藏品未到账
福建厦门的黄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3月29日15:00,洛阳龙门数字石刻系列在幻核APP上正式发售,一共有8款,每款发售量2520件,他要买的是“龙门大佛”这款。当天15:00一到,他迅速点击购买按钮并成功付款118元,Apple store账单上显示扣费时间是15:00:18。
付款成功后,黄先生进入“我的”页面查看,发现并没有藏品“龙门大佛”的身影。他说:“通常购买成功后,‘我的’页面里会有藏品链接并显示‘发放中’,5分钟左右就会到账。”
3月30日15:00,距离黄先生付款成功已24个小时,但藏品仍未到账。他在新浪微博“幻核超话”下留言:“有没有今天大佛苹果(手机)付款成功,到现在藏品还没到的?”许多用户跟帖表示自己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随后,他被邀请进入一个维权群,群内有200多位付款成功后藏品未到账也未收到平台退款的消费者。4月12日,黄先生接到幻核客服来电,建议他与第三方扣款平台Apple store联系退款事宜。黄先生对记者表示:“我为什么要去退款?!”
浙江金华的方先生也遇到了类似情况。3月29日15:00他用两部苹果手机分别抢购了“龙门大佛”和“龙门菩萨”两个藏品,藏品并未很快到账。15:15,他再次用两部手机抢购,成功“捡漏”“龙门狮子”和“龙门飞天”两个数字藏品,没过几秒钟就到账了。方先生向记者介绍,“捡漏”指的是正式发售15分钟后,会有些下单但并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再次释放,这是因为幻核平台规定“请您于15分钟内完成数字藏品支付,超时后支付,库存可能已被释放”。15:30左右,方先生抢购的“龙门大佛”也到账了,但“龙门菩萨”一直未到账。
4月1日,方先生被拉进维权群,群内幻核客服表示处理方案是“退款并补偿洛阳龙门数字石刻系列徽章一枚”,然而众多藏友对此并不认可。有消费者吐槽:“洛阳龙门数字石刻藏品的详情页上说一共发行8款,这8款里并没有徽章,所以它的发售量、收藏价值无从考证。”
记者从龙门石刻系列的品牌授权方“龙门奇妙物”处获悉,徽章确为幻核官方为补偿此次付款成功却未到账用户而专门开发的数字藏品,发行量不详。
4月11日,方先生联系到幻核APP微信企业客服,对方告诉他需要去苹果商店申请订单退款,同时表示“如果退款申请被苹果拒绝,辛苦提供两次被拒的详细截图,微信收款码,苹果订单号(M开头的)。”方先生没有接受退款的处理方式,但在4月13日,方先生收到退款118元,并于4月15日收到补偿的徽章。方先生无奈地说:“我不知道除了接受平台的处理方案还能怎么办?”
幻核APP称付款成功不代表抢购成功
记者调查发现,幻核APP内数字藏品页面下方有个特别提醒,表示下单后超过15分钟再支付,可能导致“超时支付成功但未收到数字藏品”的情况。不过据维权群内消费者反映,大部分人的账单显示付款时间大都在15:00—15:01之间,因此不存在上述的“超时支付”。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联系幻核APP在线客服:“付款成功后是否意味着藏品可以到账?”客服回复称正常情况下都会到账。而当记者询问是否还有其他情况时,客服表示系统卡顿、网络问题不可控因素等可能会导致付款成功却未到账。
幻核APP相关部门表示,此次用户反映的问题是因为发售期间有用户开外挂机刷抢购,导致系统响应延迟,藏品售罄时仍有用户支付成功。为了确保用户的藏品权益,严守不能超发的原则,幻核方面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联系藏品售罄后支付成功的用户进行退款,并补偿赠送此次活动的纪念徽章。为了提升用户体验,不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幻核已经升级系统策略,规避机刷影响。
为全面了解数字藏品平台的交易规则,记者还联系了数字藏品平台鲸探APP在线客服。客服告诉记者,数字藏品一般都是在约定时间限量发售,消费者下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动作则订单完成,而如果规定时间内消费者未支付,平台则会将这些未完成支付的订单重新释放供其他消费者购买;也会遇到消费者用第三方支付方式如Apple Pay、支付宝支付时,因网络或技术原因造成支付信息未传送给平台,那么即使付款成功也会被平台识别为订单支付失败,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出现。
律师表示幻核APP应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仍有部分消费者因不同意平台的处理方案,既未收到退款,也未得到平台的跟进处理。
对此,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数字藏品平台交易,与网购普通商品性质相同。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消费者选择该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生效,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冬竹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幻核APP销售页面中只说明超时支付可能出现无法成功购买的情况,并未告知在15分钟内支付也可能无法成功购买;其次,平台销售商品数量超出其实际拥有的商品数量,平台提出“没有实际购买成功的用户予以退款处理”,因此,消费者有理由认为幻核APP明确作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表示。
刘冬竹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鉴于数字藏品洛阳龙门数字石刻系列已售完,合同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因此建议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幻核App赔偿损失。”
●专家观点
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数字藏品的价值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于佳宁:数字藏品是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唯一标识的经数字化的特定作品、艺术品和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画作、图片、音乐、视频、3D模型等各种形式,其没有物理形态,仅在相关数字藏品平台上发售和购买。目前许多数字藏品都借助了3D、AR、VR等前沿信息技术,使其可以更好地与收藏者互动,更好地满足收藏者对于新时代消费购物、藏品收藏和社交的需求。数字藏品不仅包括数字作品本身,也包括基于区块链上生成的权益证明。
数字藏品可以理解为基于区块链技术对数字作品打上加密不可篡改的防伪编码,为每一件数字作品赋予独特的“证书”,保障数字作品的唯一性、真实性、永久性和明确的所有权属性,同时所有权流转历史清晰透明,可以有效保护创作者以及持有者的权益。此外,大多数数字藏品单系列基本都限量发售,每份藏品都具备较强的稀缺性,受区块链技术约束,发行方也不可能随意增发。这些特性使得数字藏品具备独特价值内涵,可以用于收藏。
由于数字藏品主要在平台上进行购买和交易,所以平台的技术风险值得消费者关注。数字藏品发行过程中所有的操作都是通过程序代码实现,如果平台的区块链技术不成熟,相关代码不完善,很容易被黑客钻空子,对项目进行攻击,甚至盗取用户拥有的藏品。另外,多数数字藏品的价值没有公认的衡量标准,因而极易出现炒作或投机等状况。市场中甚至存在所谓“庄家”或者“大户”,通过早期的二级市场交易,以及外挂等技术手段大肆囤积数字藏品,随后再高价买卖从而进行炒作,严重危害了市场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建议消费者理性看待数字藏品的价值,也要辨别以数字藏品为噱头进行的投机、炒作、欺诈、传销甚至非法集资等行为,充分意识到参与收藏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