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贵州电视台 《百姓关注》栏目报道,近日,贵阳的杨先生反映,15岁的儿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的原神游戏充值了4000多元。“可能是买东西的时候,或者我在店里面给别人付款转账的时候,他就悄悄的看见了。看见后他就把我的密码记住了。”杨先生说,孩子今年15岁,因为未成年,所以用了他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玩游戏。杨先生立即联系游戏公司客服进行退款申诉,但遭对方驳回,并且不能说明原因。
“然后他就让我把所有需要的资料提供给他,之后他说等5到12个工作日,大概过年后,他打电话回复,问了孩子一些问题,就不能退款了。”客服人员回应称,“你提交的成长关爱工单申诉审核确实没有通过,具体审核结论是由审核专业根据综合信息评估得出的。但是进一步的细节,我这边是没法查到的。不好意思,当前只能建议您以审核结果为准。”在记者的一再沟通下,客服人员表示,会将情况再次反馈给审核专员,重新进行评估。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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