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作为人体的生物特征之一,和指纹、DNA一样,已经成为证明和识别身份的重要手段。那么一个人的“脸”值多少钱?在个人信息频繁使用的时代,你的“脸”也可以成为被买卖的商品,而且,可能并不值钱……
游戏迷做起“出租账号”买卖
杨某某是个游戏迷,深谙网络游戏的各种门道。近年来,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平台必须设置防沉迷系统,以此严格控制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服务时间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的20时至21时。时间一长,网络游戏账号的租用需求越来越大,杨某某发现里面的“生财之道”。
之后,他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个人信息,以此来注册多个游戏账号以供出租。在网络游戏平台的登录界面,一个人的身份信息一般能绑定5至10个游戏账号,一开始,他都是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帮忙绑定,但是账号出租需求量很大,身边的亲朋好友毕竟数量有限,必须“坐拥”更多个人信息,才能将这门“生意”做大做强。于是杨某某动起了歪心思……
杨某某在网上多方搜寻,找到了买卖和租号的APP,申请加入了10多个微信群,在这些群里,买卖和出租游戏账号、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人脸头像及动态视频……应有尽有,杨某某兴奋不已。
一套“身份信息”12-25元
不久,其中一个微信群里,一位自称叫“阿航”(另案处理)的人引起了杨某某的注意,一番攀谈后,杨某某了解到“阿航”专门售卖包含姓名、头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等个人信息,又多又全,性价比也不错。于是杨某某从“阿航”处购买了包括人脸头像在内的成套的个人信息,“头像+姓名+身份信息”的“套餐价”是35元左右,这种可以直接用来制作成人脸动图;“头像+姓名”的“套餐价”是12元左右,但这种需要根据“姓名”同时搭配“阿航”提供的包含姓名、头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等个人信息在内的“信息文件库”进行查找和筛选,完善其他相关信息后,才能用来制作成人脸动图。
在杨某某和“阿航”交易几次之后,“阿航”干脆直接低价将该“信息文件库”卖给了杨某某。经查证,杨某某和“阿航”前后共交易29次,共计1.9万余条个人信息。
杨某某从“阿航”处购买上述个人信息后,再根据各大游戏平台对人脸信息的认证要求不同,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工处理。比如眨眼、摇头、点头、张嘴等,杨某某会找专业美工或设计人员将静态的照片制作成相对应的3D人脸动图,进而完成整个人脸识别认证环节。
2021年10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接到案件相关线索,于当日立案侦查。2021年11月3日,将杨某某当场抓获。
非法获取1.9万余条个人信息
因案件系新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六合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提出公安机关查明杨某某是否将获取的信息实际用于网络游戏账号绑定并出租牟利,以及杨某某对于“阿航”所发的所有信息的处理方式等近10条侦查建议,从而锁定杨某某的犯罪故意,夯实证据。
2022年6月23日,该案被移送至六合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杨某某对购买1.9万余条个人信息供认不讳,但提出自己是从这些信息中筛选出需要的几百条用于出租牟利,希望能够从轻处罚。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多次分析讨论,认为杨某某虽然从1.9万余条个人信息中筛选出需要的几百条用于出租牟利,但客观上1.9万余条个人信息是从“阿航”处低价购买的,并实际用于筛选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其他手段非法获取”的行为,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侵害极大,应当以购买的信息条数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经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杨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毕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