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调研机构受助人肖像权使用协议覆盖率相对较高,受助人故事使用协议覆盖率仅6.2%。志愿者相关协议覆盖率偏低,肖像权协议11.5%,著作权协议仅6.9%。”日前举办的2025社会组织合规发展(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专项)研讨会上,《2025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调研结果洞察》发布。
在“公益防火墙”项目框架之下,研讨会以“社会组织合规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难点”为主题,由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保定仲裁委员会、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中道公益基金会提供公益支持。
以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社会服务机构社工品牌项目为样本,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公益时报新闻编辑部主任李庆,北京中道公益基金会理事兼秘书长谭星宇,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副院长柳自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二部主任王伏虎,保定仲裁委员会发展部部长邓立新,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忠岩等专家与行业代表与会,就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项目品牌建设等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建议。会上,李庆代表2025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调研项目组发布了《2025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调研结果洞察》,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明鑫介绍了“社会组织合规通”公益产品。
“在AI技术快速渗透各行各业的背景下,慈善组织的运作模式、服务形态和价值创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2025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调研项目组认为,“从调研中发现,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不再是‘可选议题’,而是关系到组织公信力、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合法性的‘核心资产’,其重要性需要从战略层面重新审视。”
一线数据洞察:2025慈善组织知识产权调研
2024年9月10日,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发布“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大调研”,动员研究院可触达的行业资源分发调研问卷。截至2025年9月10日,项目组共回收问卷370份,经数据清洗有效问卷304份。从机构类型上涵盖全国和地方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地方设区市与县级慈善会、一线社会服务机构。有效问卷中,填写者近半数为机构负责人,三成为机构传播或合规负责人,此外还有机构理事。
受调研机构中,省份集中度高:广东省(28 个)、北京市(22 个)、江苏省(19 个)位列前三,合计占总数量的 37.2%,成为慈善组织知识产权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从区域分布上,华东地区以43.2%的占比在受调研机构区域分布中最高,其次是华南地区(17.3%)和华北地区(26 个);东北地区(3.7%)和西南地区(7.4%)数量相对较少。

(图注:受调研机构省份分布数据与地区分布情况)
“受调研机构数量排名靠前的省份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反映出慈善组织的知识产权发展与区域经济水平、创新能力存在一定相关性。”李庆强调,需要申明的是,这并不代表全国慈善组织知识产权管理的真实水平,因为样本与渠道的限制,本次调研仅作为研究参考。
从受调研机构知识产权与人格权整体纠纷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受调研的慈善组织未发生过知识产权相关纠纷,而发生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纠纷的,以人格权问题为主,例如肖像权纠纷等。
虽然现有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但潜在风险较大。受调研机构注册商标拥有率仅为29.9%,品牌与字号保护重视程度不高;专利拥有率极低,仅1.6%的受调研机构拥有专利;版权登记率同样偏低,只有2.6%的受调研机构进行了版权登记。
在法律资源方面,仅有1.0%的受调研机构聘请了知识产权律师,27.0%的受调研机构有长期合作的法律顾问。项目组访谈发现受调研机构负责人对知识产权双证律师(律师证、专利代理人)认知度较差,法律顾问覆盖率尚可,法律顾问有效粘性有待提升。
在机构知识产权制度管理方面,仅有0.7%的受调研机构开展过相关培训,知识产权培训、定期评估和政策更新等方面的实施率极低,多数受调研机构尚未建立起系统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图注:受调研机构权益保护协议使用情况)
“对受助人和志愿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有所提升,特别是受助人肖像权保护协议的覆盖率接近六成。但在受益人故事使用(筹资场景)和围绕志愿者的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边界保护仍有较大改善空间。”李庆表示,对于当前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挑战识别上,受调研机构主要认为是人才短缺和资金限制的问题。

(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李庆)
项目组认为,当前慈善组织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挑战主要是三方面的核心问题:一是意识层面,对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认识不足,重事后应对轻事前预防。二是能力层面,专业人才极度缺乏,资金投入不足,专业服务获取困难。三是制度层面:保护制度不健全,培训体系空白,管理流程不完善。
社会组织视角:合规发展中的知产管理难点
“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需立足发展阶段,循序渐进推进。”作为资助方代表,多年来深度关注社会组织合规发展的谭星宇认为,此前许多社会组织处于草根阶段,存在运营不规范问题,但伴随规模扩大与业务复杂化,“闯劲”难支长远,需在政策引导下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允许其在发展中逐步完善。
谭星宇表示,人格权与知识产权都是接下来社会组织合规发展的关注重点。在人格权保护方面,涉及服务对象信息登记、影像使用等环节,警惕AI技术等新型侵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纠正“公益无责”误区,防范盗版素材使用及自身品牌方案流失风险。
“合规化非负担而是发展支撑”,在谭星宇看来,社会组织合规发展能规避监管处罚、筑牢安全网,提升公信力以获取资源,优化内部治理效能。他呼吁社会组织合规建设需多方协同——政府完善制度并扶持,行业组织提供指引与培训,智库媒体助力解读与预警,同时兼顾不同规模组织的差异化需求,形成合力推动健康发展。

(北京中道公益基金会理事兼秘书长谭星宇)
柳自强指出,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正从“增量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社会组织合规发展是法治化进程中的必由之路,其核心在于构建包括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机制在内的立体化合规体系,合规建设不仅是应对监管的被动选择,更是提升公信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结合多个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管理方面的负面案例,柳自强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与警示:一是双重合规支柱夯实发展根基,知识产权保护需构建“三位一体”防线,商标合规强调“注册先行+规范使用+主动维权”,著作权合规需建立“创作留痕+授权核查+合同约束”机制,防范素材滥用与成果剽窃,技术创新型组织尤需注重专利布局与商业秘密保护,通过分级管理与技术加密防控数据泄漏风险。人格权保护则需筑牢“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安全存储”底线,尤其在个人信息处理中要严守有关法律法规划定的告知-同意原则,同时在肖像使用中纠正“公益豁免”误区,建立标准化授权流程。
二是建立全周期管理构建长效保障机制,通过分层管理体系明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权责边界,强化培训教育,将典型案例警示与法律条文解读相结合,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三是协同共治激活合规内生动力,合规不仅是组织自律,更是社会共治的体现。

(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副院长柳自强)
来自公益项目管理与实践一线的王伏虎结合一线实践,揭示了公益组织在知识产权与人格权合规领域的三大核心困境:
一是人格权保护方面存在公益传播与尊严维护的冲突,公益筹款常陷入“卖惨营销”陷阱,过度暴露受助人隐私换取流量。对此,基金会尝试“模糊化叙事”(如使用侧影、插画替代真人影像),平衡传播效果与人格尊严保护,强调法律风险防控需前置化。
二是知识产权流失,让公益资产无意识裸奔,志愿服务成果归属模糊、受助人作品商业化边界不清、品牌保护滞后成为三大痛点。如志愿者创作的海报、孤独症儿童画作被商业挪用时,版权归属争议频发;项目品牌被抢注后维权成本高昂。基金会提出需建立“事前协议+过程确权+事后追溯”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嵌入项目管理全流程。
三是合规成本困境,资源有限掣肘中小机构合规发展。复杂法律问题常因高昂律师费被搁置,导致“踩雷”风险激增。行业亟需低成本、标准化的合规工具,以及专业力量的精准赋能,将合规管理从“奢侈品”转为普惠性支持。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二部主任王伏虎)
交流阶段,多位一线机构代表分享了自己的感受与当前遇到的困境。北京市密云区阳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督导耿明明分享了多个实践案例与困境:如在一些视频平台的宣传易引肖像权纠纷,即便有授权仍被投诉;服务对象信息保护压力大,采集身份证等敏感信息时责任难控,志愿者接触信息后存在泄漏风险,机构虽签订了保密协议仍担心约束不足。“很多问题都凸显出社会组织在宣传、用工、信息管理中的合规困境,亟待社会组织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切入进来。”
从事14年品牌社工项目建设的王梦南也提出了一系列实践合规挑战,例如项目品牌注册难、方案被抄袭、LOGO设计权属模糊等问题突出,加之社会组织缺乏法律团队和维权资金,常选择“忍气吞声”,导致资产流失。另外合规成本高企也是影响项目维权价值的重要原因,“小型机构无力承担法务成本,面对侵权纠纷时因怕影响评优评级而放弃维权,陷入劣币驱逐良币恶性循环中。”
专业实务视角:社会组织知产管理实务建议
在专业实务分享部分,来自仲裁机构的邓立新,结合公益领域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纠纷特点,系统阐释了仲裁在化解侵权与违约竞合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在邓立新看来,公益知识产权纠纷常呈现“专业性强、涉密性高、疑难复杂”的特点,传统诉讼易陷入周期长、成本高的困境。仲裁凭借专业高效、灵活保密、跨境执行力强的优势成为破局之选。“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避免诉讼二审拖延,显著缩短维权周期”,邓立新介绍道,“仲裁能够满足公益组织对隐私保护的需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规则,实现关联争议的统筹解决。"
围绕着竞合争议破局问题,邓立新进一步介绍道,针对同一行为可能同时触发侵权与违约的情形,仲裁通过“协议管辖”实现高效定分止争:公益组织可在合作协议中嵌入仲裁条款,为后续争议解决奠定基础。即使原告以侵权为由起诉,只要争议源于合同义务违反,仲裁庭仍可基于“关联性”行使管辖权,避免对方恶意切换诉由。
对于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邓立新提出三步行动策略:一是事前预防,在合作协议中嵌入全面仲裁条款,明确知识产权与其他权利的归属与争议解决路径;二是事中引导,纠纷发生后主动协商补充仲裁协议,避免程序空转;三是善用机制,通过仲裁平台借助专家调解降低对抗性。

(保定仲裁委员会发展部部长邓立新)
高忠岩基于正在关注的案件分享了社会组织合规发展,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与人格权议题下值得注意的事项。“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管理中需重点关注著作权、商标权及字号名称权”,高忠岩结合法律实践与案例提出多项合规建议:
著作权合规方面要注意权属清晰化,风险前置化。内部创作成果(课件、报告、图片等)需通过协议明确著作权归属,避免志愿者或员工主张权利;外部合作项目应在合同中约定成果归属及收益分配条款,防止“公益豁免”误区引发侵权赔偿。遵循“创作即获权”原则,但需通过时间戳、区块链存证或官方登记固化权利,便于维权举证。
商标保护方面,建立“注册确权+规范使用+监测维权”的制度路径。商标注册独立于社会组织名称登记,需覆盖核心名称、LOGO及项目品牌,防止被仿冒或恶意抢注;注册后需规范使用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在合作中明确商标使用范围(如限定公益用途、禁止商业化),签订授权协议防范风险。定期监测近似商标,主动维权遏制侵权。在社会组织字号名称权保护方面,将字号注册为商标,防止企业将社会组织字号作为企业名称注册。
在通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当下,高忠岩特别提醒,要警惕AI生成内容风险。他提出应对方法:AI生成内容需审查原始素材合法性,避免使用侵权素材二次创作;建立AI使用规范,明确生成物权属,例如约定版权归属或仅限内部使用;谨慎使用AI生成链接或案例,避免援引虚假证据,对网络信息多重验证,防范AI编造的“幻觉”内容误导决策。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忠岩)
研讨会的最后,赵明鑫代表研究院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工作计划、“社会组织合规通”公益支持产品与专家志愿者招募情况。据介绍,“社会组织合规通”以多端媒体平台的形式,传递合规理念、政策与案例,分享合规工具、思考与做法,招募并组织一大批关注社会组织合规发展的专家志愿者力量,开展面向社会组织的专业合规发展公益支持志愿服务工作。河北兆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寅红作为专家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她的感受。
“在保定仲裁委等合作方的大力支持下,专家志愿者招募信息发布当日,便有27位专家报名,其中执业律师20位,会计师2位,人力资源师2位。这让我们很振奋,这意味着关心社会组织合规发展的社会力量并不在少数,社会组织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合规发展不是伪命题”,赵明鑫表示,下一步研究院将尽快推动“社会组织合规通”上线运营,组织专家志愿者开展公益慈善专业培训,尽快推动专业志愿者与一线社会组织结对。(来源:公益时报网)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