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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盗版难禁 多方帮凶使然

  • 发布时间:2016-03-30 08:07: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书海

  当下的网络文学市场上仅剩下阅文集团、百度文学、阿里文学、掌阅、塔读文学、17K小说网、网易云阅读等十来个平台,其中又以阅文集团为“老大”。早期风靡的网络文学市场也在大浪淘沙的过程中洗去了糟粕,不适者被淘汰。

  网络文学诞生至今,盗版就成为网络文学的另一种业态,互联网的免费理论彻底被网络文学的盗版糟蹋了,而开放精神则被玷污的很彻底。网络文学的盗版有多方面的因素存在,也被打了很多年,但一直得不到彻底的解决。阅文集团CEO吴文辉曾表示:“2015年,阅文集团有34起关于版权侵权的法律诉讼获得胜诉,2016年还会积极利用法律手段打击盗版。”获胜的这部分侵权行为,和所产生的效益相比,真正是九牛一毛。

  盗版虽然能够帮助小说内容快速传播,却极大的损害了版权方以及作者的利益,而盗版平台获得的效益有两点,一是广泛的流量,从而获得用户对其他工具的使用时长;二是通过大量流量间接获得第三方广告联盟的广告费,基本上三四个人就能快速弄一个采集站点,再从广告联盟分成,曾有媒体报道,用人利用盗版网络文学网站,一年牟利就高达60余万元。

  除去盗版方自身的因素,网络文学的盗版有多个帮凶存在,这些都或直接或间接的造成网络文学盗版难禁。

  一、万恶的用户

  百度里搜索“TXT小说全本下载”、“全本完结小说txt下载”、“迅雷小说下载”,即可看到诸多相关的下载站点,而这些站点很明显就是侵权行为,满屏的狗皮膏药广告,点击的弹窗小广告,而且小说内容覆盖各大风云榜的前十名,小小的一个垃圾站点,断不可能获得多平台的版权资格。

  再从App Store或第三方应用商店里搜索“全本小说”、“全本免费小说”等关键词,应用结果里即显示数十款相关应用,从相关资料来看,这些应用的开发者居然是个人开发者,而且内部文章里,同样包含多个热门网络小说内容,用户阅读是免费的,但底部会不定期出现弹窗广告,广告,就是这部分垃圾小说阅读类APP的盈利模式。

  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宝等搜索结果显示,某些盗版网络小说APP的下载量甚至破亿,最少的下载量也有几十万,各大应用商店的综合下载量至少数百万,App Store里这些涉及盗版的APP光评论量就有数千条,多的则早已破万,虽为盗版,其能力却远超大多数移动互联网创业公司

  之所以这些APP以及这些垃圾网站能够生存,和用户的需求是分不开的,用户心甘情愿,甚至使出吃奶的力气来获取这些盗版网络小说的内容,反正,就是不愿意花钱,因为关键词里包含了“免费”二字,花钱下载的,用户可不愿意去使用,网络文学的大部分屌丝用户,哪里舍得花钱买小说呢,太高估他们了。百度指数显示,“免费小说”、“免费小说下载”、“免费全本小说”、“免费小说阅读”自2012年至今的日均搜索次数均超过1000次,“免费小说”的日均搜索次数甚至突破五万次,用户对于“免费”的网络文学内容是有多饥渴啊。

  一方面是用户自身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不愿意付费,这二者造成了盗版方的日益猖獗,需求存在,盗版方肯定不愿意放弃,一本万利的事情,“聪明”的创业者肯定会钻空子的。每一个盗版网络文学用户,都是在间接作恶,这一点,是“小白”的网络文学用户无法认识到的。

  二、“鸵鸟”的巨头

  如果说某些“聪明”的创业者是为了钱而盗版,那么某些巨头之所以盗版,则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对网络文学的盗版行为像“鸵鸟”一样,龟缩着视而不见。

  1)手机浏览器厂商。手机浏览器自身是一款“死”的工具,但为了吸引用户并且增大用户的使用时长,诸多手机浏览器厂商将小说阅读功能作为其中的重点部分推出,每次新版本的更新以及相关的更新说明里都会提到“全本小说阅读”等字眼,而且主页的预置轻应用里面,都存在小说阅读的功能。

  手机浏览器里的小说阅读内容,是综合搜索而来,打开某书城里的详情页,出现的仅会在顶部显示来自XXX等来源,用户可以选择在线阅读和缓存全本两种模式,而底部则显示“本站系基于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通过关键字为您提供信息检索网络技术服务”字样,也就是说,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知道该内容的内容,因为缓存全本后即可无广告模式全屏浏览。

  那么,有没有可能,手机浏览器厂商拥有这些小说内容的版权呢?我认为断无可能,因为手机浏览器厂商和该小说版权方的母公司系竞争对手,在当前互联网如此封闭的情况下,网络小说版权方是不可能对内容进行多次授权转载的,人家也不靠这个钱发财独家也是核心竞争力。

  手机浏览器厂商又是如何盗版的呢?现在的手机浏览器厂商都有一个功能叫转码,即对第三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这样便于用户在手机端阅读,而手机浏览器厂商自己是有搜索功能的,并且,他们有自己的版权内容,一部分搜索,一部分通过对其他的网络小说内容转码,用户最终获取到的,就是一个干净的小说内容了,而这,实际上是盗版的,因为版权方根本没授权给手机浏览器,是手机浏览器厂商自己通过转码和搜索技术让内容呈现的,鱼龙混杂之下,又有自身的版权作为保护,它们的伪装者身份,谁也发现不了

  2)大型UGC平台。中小型的垃圾网盘很早就开始有盗版网络小说内容出现了,而文档型平台也很早就存在大量盗版网络文学内容,爱问共享很早也存在这个问题,不过其在2014年因为垃圾内容而关闭了。

  现今的网盘已经不再是小厂商的游戏了,百度云、360云盘、微云、115云等,皆是巨头旗下的重点产品,分享功能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而分享,就意味着存在TXT或DOC格式的内容出现,网盘平台是没有能力对这些内容进行审查的,一定程度上,他们还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只要用户活跃度足够,他们可不管内容是否是盗版,真要投诉的话,他们也可以把责任推给用户,近两年的网盘的审查,更多的是在淫秽色情内容,网络文学盗版被查的案例,少之又少,反正还没查到他们头上,他们才不会管,尽管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不过只要没人投诉,他们是不会主动大肆审查的,毕竟网络小说分享的使用频次也挺高的,真正阉割该功能,估计是用户骂声一片,所以,还是做“鸵鸟”比较好。

  文档共享平台同样是UGC模式,用户自由上传分享,但,用户分享的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盗版的网络小说内容,平台之所以不愿意大肆封杀,和网盘的理由差不多。

  3)第三方应用商店。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使用APP来阅读网络文学的内容,而APP,是得遵守第三方应用商店的规则的,不进入应用商店的APP就像信息黑洞一样,用户无法通过渠道获取下载,也许其他渠道亦可,但某些应用本身就是盗版的,而且开发成本极低,人家不可能使用花钱的手段,应用商店内,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第三方应用商店对于网络文学盗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豌豆荚和应用宝都提供应用内搜索功能的,也就是说,用户可以在平台内直接搜索网络小说内容的,他们能够对有内容的APP进行索引和展示,而这些APP很明显会涉及到盗版问题,第三方应用商店竟然如此堂而皇之的视而不见,难道丝毫没有一点审核审查精神么

  三、版权方“不差钱”

  据曾经某网络文学巨头的内部人士透露,一部热门网络小说的版权价格在300万左右,而该平台一年少说有上百部这样的作品,很多都是游戏公司、影视公司主动来签约,游戏版权和影视版权是分开卖的,爱奇艺CEO龚宇曾提到:“中国的单本小说版权售价我听说最多的两三千万,系列小说一亿多元。”由此可见,网络文学的版权方们是多有钱了。

  近两年,网络小说的IP价格大肆提升,躺在“钱堆”上的网络文学版权方,当然没有更多的精力来打击盗版,不过,每年也会有一些打压盗版的事件出现,但从审查到投诉再到案件审核,整个过程耗时非常长,且相当消耗精力,即使判罚,判罚的金额也不大,并不足以弥补盗版的损失,和版权方的投诉次数相比,盗版的次数更是多如牛毛。

  版权方更多的精力在于,打造热门IP,卖了,再造内容,再拿去卖,现在IP价格奇贵的情况下,着实无精力打击盗版。

  从近两年的热门影视内容来看,影视内容的爆红,和该网络小说自身是否爆红并无绝对关系,两者是相互的,小说内容促使用户变成影视用户,影视用户,会反过来促使其变成小说用户,可即使变成了小说用户,版权方也并不挣钱,来自C端的盈利太少。广为大众熟悉的是影视方面的版权价格,游戏方面,更是让版权方赚的盆满钵满,换个说法,版权方“不差钱”。所以,与其打击盗版,还不如想办法造热门IP。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14 年全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PC 端和移动端的累计损失为77.7亿元。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C端的付费,但,这也太高估我国用户的付费能力了,真要是全部付费,用户量断然不可能如此庞大,用户量不够,影视和游戏的相关收入也会减少一部分,同时火,才会促使IP价格奇高,否则,随便一本小说,也不可能达到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版权价格,版权方签订协议,肯定是按照综合热度来的,而非仅仅是付费用户的热度计算的,他们又不傻。

  网络作家之所以能够登上富豪榜,依靠的是版税,不是靠C端的用户付费。:华西都市报发布的2014第九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显示,前十名作者的累计版税达到了2.065亿,C端用户可没这么壕。

  当盗版成为常态,要从根本上祛除,难上加难,大家都习惯了“无版权”状态,习惯,是最难改变的,还有多方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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