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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八成微商属分销代理 以次充好现象泛滥

  • 发布时间:2015-04-20 09:13:3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汤婧

  如今,朋友圈里“商风”劲刮, 刷一下微信朋友圈,总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在“朋友圈”里发布各类商品代购的信息,其中不乏学生、全职妈妈、甚至是公务员,不少人开始吐槽“看朋友圈就像逛淘宝”。

  但是,调查数据显示,有八成微商属分销代理模式,这种低门槛就业模式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假货泛滥、货不对板,价格虚高、虚构对话等,充斥着朋友圈。在这种情况下,有老微商看不惯而选择了放弃。

  大学生也热衷朋友圈卖货

  黄蔚琪(化名)是广州大学城一名大一学生,今年初,他就开始在朋友圈上卖各种高仿手表及饰品。而这并不会影响他的学习,因为他只需要动动手指,在朋友圈晒照片推销,不需要进货压货,也不需要做包装寄货等琐碎的事情,因为只要有朋友下单,上家就会发货,他只负责赚钱。

  黄蔚琪开心地说:“这种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无本生意,何乐不为呢?现在很多同学都是一边上学,一边在朋友圈卖货,各种各样的货都有。”

  据透露,由于广州批发市场太多,价格较为透明,为了赚取更多差价,他还特意让外地的朋友登录其账号,帮他添加当地的朋友。

  据介绍,北京人消费力最高,最卖得起价,一只高仿表就能赚几千元。

  记者调查发现,为什么这么多人在朋友圈卖货呢?因为门槛低,很多微商不需要成本投入,也没有库存的风险,只需利用空余时间和个人朋友圈就能进行营销推广,这种方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包括不少在校学生、全职妈妈都顺手操起了这行副业。

  八成微商属分销代理

  据知名电商人士龚文祥最新的微商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微商有80%以上的模式是代理层层分销模式,只有20%的企业与个人,将微商作为一个渠道,正规老实卖货,不搞层层分销。

  据某资深微商人士告诉记者,代理模式有多种,有的是发展一批人在朋友圈卖货,根据销售额给予提成,不需要进货压货。但是还有一种模式是通过“发展下线”的形式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代理队伍,其中层级明确,下级代理如要加盟,必须向上线缴纳一笔不菲的“入门费”才能拿货,收入分配也采用层层“抽水”分成。

  “这种做法甚至可能演变成为传销,大部分货都在渠道,到达终端的很少,极不健康。”该人士担忧道,最后吃亏的一定是最底层的分销商,囤积大量的货物销售不出去,赔本赔得哑口无言。

  该人士还指出,目前朋友圈最火的代购,一手代购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代理,毕竟买货回来卖的人并不多。

  问题一:

  很多微商未见货源或不清楚货源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见不到货源、或者不了解货源的情况,加上朋友圈缺乏购物监管等原因,导致朋友圈鱼龙混杂,出现假货泛滥、货不对板等情况。

  消费者陈小姐就向记者抱怨,去年在朋友圈看中一款高仿包,朋友一再表示完全看不出是假的。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她花了一千多元买下了高仿包,但是一拿到货却发现一看就是假货。陈小姐朋友解释说她也没看到货,只是听上家这么介绍。碍于朋友情面,陈小姐只好哑巴吃黄连。

  但是,陈小姐过了不久又向另一朋友买了一个宣称是正品的名片夹,售价比专柜便宜,但拿到货一看,也是很明显的高仿货。陈小姐说:“再也不敢光顾朋友圈。”

  另一边厢,就在微商蓬勃发展的时候,有部分老微商却选择了放弃。“不想为了赚钱失去朋友。”黄小姐告诉记者,一年前,最火的是高仿包包,但是这种大家都知道是假货。如今朋友圈卖得最火的是面膜,而不少销售行为更加恶劣,是以次充好,以假冒真。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部分在朋友圈宣称是代购,其实货源就是国内的山寨货。

  问题二:假装便宜直销

  实为层层代理价格高

  朋友圈的面膜多是层层代理模式,靠不断发展下线赚差价来获取利润,这也导致了价格虚高现象存在。近期,市场一直流传面膜“2元成本卖20元”的说法。

  某内衣品牌商透露,有人在朋友圈卖该品牌的一款过季内衣,开出200多元的高价。而该款内衣前几年在实体店的售价是40多元。老微商黄小姐提醒,消费者可以在其他电商平台输入商品名称进行比价。

  据透露,目前有微商还通过“微信对话生成器”等软件捏造好评和成交额。记者搜索“微信对话生成器”,按说明,软件不仅可设置对话双方的头像、昵称,编造对话内容,还能插入微信转账、语音,最后自动生成截屏。而“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则可设置双方支付宝头像、姓名、付款金额等转账信息。

  提醒

  无确认无评价无担保

  前述老微商黄小姐指出,在朋友圈买东西,都是熟人交易,一般不需要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是直接打款到对方的账户里,并不像淘宝那样有一个确认收货的缓冲期。同时,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

  因此,黄小姐表示,她自己是不会在朋友圈购物,一方面不清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还难追究责任,而且很多微商都不提供退货服务,建议网购尽量在专业的电商平台进行。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朱永平表示,朋友圈买卖商品属于熟人交易模式。目前朋友圈的消费行为是不受新《消法》保护的。朱永平也建议消费者,网购还是找到正规的网店。毕竟微信朋友圈是社交平台,并非交易商业平台,微信只有提醒的义务,并无监管的责任。

  但面对朋友圈卖货的诱惑,如果一定要购买的,也有购物达人提醒,朋友圈购物一定要找靠谱的人,最好是自己认识的人,而非间接认识的、不了解对方情况的。即使是熟人交易,也不要忽视保存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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