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消费者王志(化名)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称,他10月12日在某租车APP上租了一辆车,用车时间为10月15日~18日。但就在用车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在驾驶过程中,因自己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严重。目前,车子已经修好并归还,但事情还没完。因为万余元折旧费一事,王志和租车平台产生争议。
近年来,自驾游热度攀升。马蜂窝旅游联合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自驾游报告》显示,自驾游以其自由度高、私密性好的强大优势,成为不少游客出游的新选择,并且年轻游客更喜欢探索人少景美的中国“新秘境”。
自驾游的火热也带动汽车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不过,租车发生事故后,也会产生一些麻烦事,其中就涉及高价折旧费的问题。王志表示,因发生事故,他租的车子停运63天(含修车时间),被平台收取停运费9324元(每日租车费148元)。此外,还被收取折旧费15281元(维修费用50937元×30%)以及玻璃贴膜费600元。
“总共要支付给平台25205元,我对停运费和玻璃贴膜费没有异议,毕竟是我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但是,我觉得15000多元的折旧费也太高了。”王志说,而且当时我租车的时候,平台工作人员送车的时候也没有和我说有折旧费的事。
记者从该租车APP“车辆保障”中的基础服务一栏上看到,“您需要承担车辆折旧费”。随后,记者点击“详情”后,再点击“查看更多理赔政策”,找到“车辆损失险”一栏看到,“如果车辆不慎出险,请您注意人身安全,并立即致电租车公司电话报案、收集理赔材料,并承担30%加速折旧费……”
不过,王志表示,这么重要的信息,平台的提示并不明显,而且还得打开多个页面才能找到,这不合理。
那么,对于租赁的车辆发生事故,消费者是否应该承担车辆折旧费呢?记者注意到,目前,折旧费在法律上存在争议,法院对该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保险公司也不赔偿该费用。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李斌表示,消费者使用平台提供的租赁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如果确实让车辆产生了贬值损失,租赁平台要求其承担贬值损失是合理的。
“但赔偿数额要结合这辆车本身的情况、车辆的损坏部位和程度来综合考量。因此,如果损失不那么严重,即便有30%的折旧费约定,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因此,还是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李斌同时建议,关于折旧费,租车平台也应事先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