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了公众的合法利益,阻碍了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揭示了“云养经济”欺诈活动的三大特征。
一是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等热点,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来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对外宣称低风险、高收益,但真实经营模式难以支撑其承诺收益;二是网络属性强,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开展运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资金监管和追踪难度大;三是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不法分子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有的利诱参与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利润率有限,广大公众要增强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对高额返利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不与五花八门的“云养经济”平台合作,避免逾越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