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12月31日讯 据“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小米“米家”商标使用权争议案件,小米12月30日深夜发声明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声明称,近期,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联安公司”)就“米家”商标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小米公司指出,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小米公司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 ”、“米家”及相关组合。小米公司早在2014年8月,就对“米家”商标进行了布局。并且,从2015年5月开始,小米公司针对“MIJIA"、图形及组合还进行了全类别的申请。截止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
小米公司表示,杭州联安申请注册的第10054096号“ MIKA米家”商标,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分权益完全与此无关。
小米公司强调,不认同一审判决中提及的利润计算方法。此前已告知法院,2018年报中已披露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尽管不同品类净利润有所不同,但一审判决中所言30%显然极大背离事实,对此深表遗憾及强烈异议。小米公司将及时提起上诉,尽快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小米自身正当权益。
(责任编辑: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