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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出行自由才是专车新政焦点

  • 发布时间:2015-11-11 06:58:12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磊

  ■ 社论

  将居民出行自由放在博弈聚焦点,才是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让市场通过自利竞争来决定一地出租车的边际数量,并从制度上消除出租车与专车在竞争服务中出现的自由悖逆。

  据报道,交通部历时一个月的专车新政征求意见稿,已于11月9日24时全面结束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能激发大众广泛参与的征求意见稿并不多见。此次征求意见能得到热烈反响,一则源自专车新政牵涉到了居民的出行自由权利,一则反映居民参与公共政策选择的觉悟提高了,更多人期望将自身诉求反映到政策制定的博弈过程中。

  而在这些意见中,在专车应不应该纳入出租车管理、应不应该登记为“出租客运”以及要不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等这几个关键问题上,可以看到,支持专车纳入出租车监管并登记为“出租客运”的意见占多数,比如,针对“专车车辆应定义为何性质?”这一问题的846条意见中,有440条意见认为专车应该纳入出租车监管。

  当前各方的讨论本身就搭载着各自的特定利益,这无可厚非,因为公共政策制定就是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各种利益诉求陈列式地放置在阳光下讨论,有利于聚焦妥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最不坏的公共规则。但是几百条占大多数的“意见”,能否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却值得存疑。

  要知道,真正的大多数人,应该是日日都有着出行需求的普通居民,他们是市场的大多数。作为普通人,也许并不会专门就此向交通部发表意见,却会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用脚投票”,他们的选择主宰了市场走向。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市场规律恰恰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当前不论是对专车性质的争议,专车经营权和准入的纷争等,都旨在厘定行政权力的行权边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聚焦点都应归属于如何更好地满足居民出行自由这一核心。

  当前各方针对这两份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没有完全聚焦到如何保障居民出行自由上。就专车是否应该纳入监管,在讨论中实际上换成了专车是否应适用于出租车监管,而众所周知的是现有出租车监管秩序,恰恰亟待改革,因为现有出租车监管和运作模式,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居民出行自由,专车这一新型经济模式在这个大背景下诞生,也是市场规律的自发反应。若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监管体系,那么专车就实际上被同化为出租车,居民出行自由有可能依然得不到有效改善。

  因此,将居民出行自由放在博弈聚焦点,才是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让市场通过自利竞争来决定一地出租车的边际数量,并从制度上消除出租车与专车在竞争服务中出现的矛盾。

  要知道,在实践中,网络专车平台已经实现了根据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的定价机制,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控数量,市场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出行需求。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居民出行自由。

  总之,但愿即将出台的专车新政,能真正有效聚焦于为居民的出行自由提供良序,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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