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信网报道,李女士近日向信网反映,李女士的妹妹今年13周岁,由于寒假期间需要使用手机上网课,家长手机放在妹妹处,以便不耽误学业。没想到妹妹下载了一款“猫和老鼠”的手机游戏,并在1月30日至2月20日期间,累计使用某手机平台注册的账户为该游戏充值4227元。李女士称,“猫和老鼠”游戏为网易出品的手机游戏,妹妹多次充值购买该游戏的“钻石”和“礼包”等,其中最高一次的单次充值就高达648元,购买项目为“猫和老鼠_钻石6480”。
李女士随即联系到网易和某手机平台两方的客服提出退款诉求。李女士经过咨询得知,游戏的出品公司虽然是网易,但妹妹充值时是通过某手机平台注册的手机账号,跳转到微信平台付款,因此退款事宜需要联系某手机平台客服。李女士随即于2月20日按某手机平台客服的要求,将交易订单号和截图发送至固定邮箱。2月26日中午,李女士得到客服的答复称,她反映的问题不符合退款条件。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猫和老鼠》手游由网易游戏开发和发行,于2019年5月31日正式公开测试。
网易游戏官网显示,网易2001年正式成立在线游戏事业部。目前,网易正在运营中的游戏产品有100余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为游戏充值后,如果家长不追认的,游戏公司就需要退还充值的款项。如果是8周岁以下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由家长实施,孩子自己充值是无效的,游戏公司也要退款。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