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快递服务》《快递循环包装箱》等五项国家标准,对快递包装产品的材质、循环次数、快递服务时限要求和用户个人信息采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其中,《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循环包装箱》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
具体而言,为了生态保护和人身健康红线,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成为首部关于快递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分别针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提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质限量要求,并给出了试验方法、取样制备要求,为快递绿色包装的生产和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新版《快递服务》3项系列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快递服务术语体系,术语条目从80个增加至101个;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时限要求;强化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要求;增加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数据安全要求;提出了针对不同下单方式和投递方式的快件收寄、投递要求。
此外,《快递循环包装箱》国家标准明确了嵌套式、折叠式、组合式三种结构的快递循环包装箱;提出了树脂类、植物质类箱板的强度要求,以及整箱物理性能、尺寸和公差、环保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给出了快递循环包装箱循环次数、标签等建议,引导建立包装箱循环运营管理系统。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在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研制的《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对快递包装层数、空隙率、胶带使用等提出要求,避免重复包装、过度包装。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