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日前报道,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健康局因日照市中心医院医生厉某在网络上直播妇科手术,对该院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决定。涉事医生厉某已被刑事拘留,11名相关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
广受舆论关注的直播妇科手术事件,暴露出了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流量至上现象,而背后的监管困境和生态建设,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直播妇科手术暴露行业监管困境
女患者到医院做妇科手术,当她躺在手术床上的时候,却没想到,隔着一道屏幕,成千上万双眼睛正在窥探她的隐私,原本最应该具有私密性、保护性的手术室,竟然成了直播现场。而罪魁祸首,就是这间手术室的一名男性麻醉师。
“想流量想疯了吧?妇科手术也能直播?”“缺了八辈子德!”“没有人性的医生!”“侵犯个人隐私,必须严惩!”……事件一经曝出,引发全网愤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直播平台应运而生,网络主播这个行业也愈发火爆。由于直播行业的准入门槛低,导致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乱象时有发生。仅在医学领域,就有护士直播配药、直播给患者插胃管等事件,多次引发争议。直播中无底线蹭流量的问题日益严重。
“直播行业之所以一再出现侵犯隐私的乱象,从经济学逻辑上来说还是利益驱使,特别是在成本低、收益高的情况下,这种侵犯隐私的直播行为广泛存在。”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说,这里的成本低,是指为了博眼球而实施的违法成本、侵权成本低,收益高则是这些涉嫌违法侵权的行为在直播中受到的关注、带来的流量和转化的收益高。相比之下,要去防范和消除这类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和恶性影响,相关的维权成本、治理成本比较高。
“作为新业态新事物的直播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监管治理和政策法规尽管紧跟其后,但还面临不少考验与挑战。”朱克力说。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胡麒牧认为,新技术的进步,让直播的门槛大大降低,人人都可以进行直播,使得出现侵犯隐私事件的几率大幅提升,再加上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客观上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些播主法治观念淡薄,价值观扭曲,为了博取流量,以他人隐私作为卖点获取商业利益。”胡麒牧说。
直播平台须告别流量至上的潜规则
根据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的通报,警方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涉事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才将涉事医生厉某抓获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等待厉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但让人不解的是,像直播妇科手术这么恶劣的事情,为什么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这是不是说明,平台的审核机制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
对此,直播平台公开回应称,直播过程中被多次警告及切断,随后被永久封禁。言下之意,似乎平台的干预已经算及时到位。但这样的态度显然不被网友认可:这种尺度的行为,还要“多次警告”,不该干脆点手起刀落吗?
实际上,作为一个以年轻人为主要用户的平台,直播平台对内容的把关尺度一直被认为相对宽松。尽管其审核有AI和人工两道筛选,但面对海量的内容,很难保证不出问题。
“一些平台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片面地为了平台的活跃度而纵容一些不法行为。”胡麒牧直言,数字经济中很多商业模式的特点,就是通过流量变现来获取商业利益,因此流量在企业估值、投融资等活动中是一个占有很大权重的考量因素,难免有平台或企业的发展观出现扭曲,使得流量至上,导致一些反常现象出现。
朱克力认为,科技向善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一个想象的愿景,更不是要求平台抛弃对商业利益的正当追求,而是要通过理念的更新和规则的重建,让科技力量背后的平台运营者、使用者和相关方都能更有同理心和边界感,从而在商业价值和公共价值之间,作出真正向善向上的权衡,找到发展与秩序的平衡点。“对直播平台而言,由于其本身就是科技与文化的结合体,更要将公共价值置于商业价值之上,以自律自治为原点,告别流量至上的理念和相应的‘潜规则’,拥抱公共价值优先的理念和相应的‘明规则’。这才是科技向善、商业向上的真谛所在,也是直播乃至一切平台经济构筑未来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直播行业追求流量的动机是自然而然的,划定边界才是对抗流量至上的关键手段。”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网络直播乱象的出现,主要问题还是缺乏明确的法律边界和道德边界。
协同治理方能营造健康的直播生态
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网民整体的62.0%。
当前,青少年已逐渐成为网络文化重要的消费主体和网络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4.9%,我国未成年网民日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使用网络获取信息、拓宽视野、丰富生活,同时,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不良信息也可能进入他们的视线,影响身心健康。
为此,中央网信办多次启动专项行动,着重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涉黄涉非、涉低俗等有害信息,深度清理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内容,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网络空间明显净化。
近年来,除《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基础层面的相关规定外,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行为规范和责任都进行了明确。
朱克力表示,不管什么样的平台,无论直播还是短视频,好的内容都是王道。而要构建起健康的生态,就得围绕和服务健康向上的优质内容,以此为基本内核来展开。“对平台而言,需要制定严苛的自律公约并不断加以健全,持续夯实平台责任,毕竟开放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政府而言,需要辅以包容审慎、合理有效的治理手段,让机器识别和人工审核相结合,加强内容监管和市场格局引导,进一步促进直播和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除此之外,也离不开行业组织及社会监督,通过多方生态共治,使之导入良性循环的新轨道。”朱克力说。
胡麒牧也强调,一是政府监管,提供制度供给和执法保障;二是平台监控,从技术上实现内容管理和生态优化;三是直播人自律,树立健康的直播理念,三者缺一不可。
胡麒牧认为,除了形成一种协同治理的模式之外,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主播,有关部门应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及时有效清除“害群之马”,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