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大胃王”直播、“达人探店”等美食分享行为成为互联网流量“新宠”,但这一行为不仅涉嫌误导消费者,而且还涉嫌违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暴饮暴食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此类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请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大胃王”吃播视频,切勿跟风模仿。
而“达人探店”可能构成商业广告。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有关平台、商家和网红达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平台要对“达人探店”等行为加强审核,否则,同样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冷静、理性,对各网络平台中流行的“达人探店”,仔细甄别,避免被营销广告所诱导。(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柯晓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