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逗侵权案追踪:畅游指责其撒谎 起诉死磕到底
- 发布时间:2014-09-01 08:12:44 来源:南方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磊
乐逗方面表示,与《三剑豪》开发商风际游戏签订过版权免责条款,律师认定该条款无效。上述畅游媒体总监表示,“因为金庸整个移动游戏的著作改编权是授权给了畅游和完美两家,所以我们决定起诉他。
乐逗方面表示,与《三剑豪》开发商风际游戏签订过版权免责条款,律师认定该条款无效。
理财周报见习记者 李碧雯/深圳报道
作为手游行业发行商大佬,乐逗最近又多了一个称谓——“被告方”,而事件的另外一名主角也是游戏行业的重量级公司——畅游。
两家公司站在原告和被告席位,源于畅游起诉乐逗旗下发行的《三剑豪》游戏侵犯了其在手游领域内所拥有的金庸先生的著作改编权。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目前畅游起诉乐逗的侵权案件已经于6月立案,不过由于地区管辖权的问题,开庭时间可能会延迟。
而乐逗的侵权案件并未影响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而且,距其8月7日上市至今,股价已涨了41.09%。
推迟开庭
今年3月,一则畅游起诉乐逗的消息一时间传遍了整个游戏圈,大家都惊呼这是两个游戏大佬的“战役”,然而,让当事双方都没有想到的是,这是一场漫长的战役。
畅游媒体总监向记者介绍,“我们是3月份起诉的,6月份正式立案。目前地点还未确定,之前确认地点是北京,法院受理后有些管辖权的异议,会推迟开庭。因为乐逗这家公司本身是在深圳,但是有些行为是发生在北京。互联网的侵权事件会比较麻烦,涉及到不同的地方。”
对于这次遭侵权,畅游的态度比以往显得更为坚决,之前涉及到的与玩蟹科技、游族的诉讼很快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而这次对于乐逗的行为,畅游则选择了走法律诉讼程序。
上述畅游媒体总监表示,“因为金庸整个移动游戏的著作改编权是授权给了畅游和完美两家,所以我们决定起诉他。乐逗的COO苏萌之前过来给我们道歉过,不过只是道歉,没有说任何解决方案,这是我们非常不满意的,而且他们到处跟媒体说他们和解了,其实根本没有和解。乐逗还是上市公司,所以要起诉到底。”
据了解,目前畅游的诉求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要求乐逗给予赔礼道歉,对全行业公开有个交代。“这个是我们最大的诉求,我们起诉不是为了乐逗赔的这些钱,畅游是上市公司,也不差这点钱。”另外一方面,畅游要求赔偿给版权方损失,涉及的赔偿金额达几百万元。“畅游和金庸都算版权方。这个是否有个约定还是什么,回来的钱如何分配现在不太清楚。”
作为被告方,乐逗方面表示,目前还在积极处理中,时间可能会稍微比较长。“这本身也不是乐逗的问题,而是开发商的一些问题,有些不好鉴定的部分,我们也在做些相关的协调。”
当被问及目前乐逗关于该诉讼的最新准备情况时,乐逗COO苏萌告诉记者,“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不过我们当然希望以各种方式和解。”
此外,理财周报记者向另外一家拥有金庸著作改编权的完美世界咨询最新进展情况时,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从公司法务部了解的情况,目前公司尚未有起诉乐逗。”
乐逗免责条款不作效
乐逗和畅游之间的纠纷应该追溯至去年12月乐逗代理的《三剑豪》上线内测的时候。去年12月,乐逗顺利拿下风际游戏开发的3D武侠ARPG手游《三剑豪》的代理权,并有意将其作为明星手游项目进行推广。
在乐逗的官网宣传介绍中可以看到,公司曾经代理了《神庙逃亡》、《水果忍者》、《姜饼人酷跑》等红极一时的游戏,在休闲手游中颇有行业影响力。而乐逗此次签约《三剑豪》则是试图将代理业务拓展到中重度游戏市场,并以该游戏为开端进入手游ARPG领域。截至目前,该款游戏在乐逗官网已经有652万的下载量,在乐逗代理的手游中首当其冲。
虽然目前在乐逗官网上查不到《三剑豪》相关宣传信息,但是从其他游戏相关网站能看到有关描述。比如介绍中常会出现“《三剑豪》集结金庸、古龙名作,过百位江湖名侠”等字眼,游戏中也出现了如“乔峰”、“杨过”、“小龙女”等人名,并在人物介绍中也屡屡提及为金庸小说中人物。
对于上述行为,2月27日,畅游正式向乐逗和《三剑豪》发出律师函,要求删除该游戏中的侵权内容,并要求渠道商下架该盗版游戏并保留对风际游戏的进一步追诉权。此后《三剑豪》公开道歉,并对涉及的盗版内容作了相应修改,乐逗方面则称,与风际游戏的合作是基于版权作为前提条件,之前双方签订过版权免责条款。
对于该免责条款,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淑光解释称,乐逗签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效力的。“因为侵权是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的,跟别人签订协议说,‘不会因为你这种行为而对第三方产生侵权’,这种协议是无效的,除非说签协议的那方已经取得了金庸作品的授权,但是他必须看了这个授权,如果没有看到这种授权,你本身的侵权行为无法通过约定免除。”
苏萌则表示,当初引入《三剑豪》时并未注意到版权纠纷问题。“这是相对于模糊的部分。我引进产品的时候,可能有个初步的认知,但这个比较难以监管和难以鉴定是否属于侵权,以至于我们需要通过沟通、调解来进行鉴定。”
然而,上述畅游人士对该说法表示不认同,“风际游戏把游戏开发后就不管了,乐逗自己的宣传材料大量的做,该游戏如何金庸、如何江湖。他的卖点恰恰就是盗版,他不可能不知道侵权。”
游戏侵权屡屡不止
根据法律中对于著作权的定义,其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并且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范畴。
针对游戏侵权事件,何淑光律师介绍,可以分为三个阶层:第一,如果是只侵犯了单个角色的话,单个角色是不能保护的,因为如果要保护的话涉及范围太大。第二种,就是几十个角色在一起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表明已经是在特定范围了,不过这种相对边缘化一些。如果是几十个角色,然后创造了不同于以往小说的情节,这方面是存有争议的。最后一种情形就是在这几十个群体角色中再穿插一些原有小说出现的情节,比如围灭光明顶,这就属于很特定化的内容了,有情节、有人物、有形象,这肯定是有很确定指向金庸的作品。有可能相关方在表述当中做一些改变,但是改变本身就是对原作品的侵犯。”
事实上,这类发生在游戏中的侵权案例并不少见,一般包括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比如相互抄袭篡改等,还有就是著作权侵权。对于游戏行业来说,如何吸引用户流量,首先最关键的就是IP。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游戏圈内侵权行为很严重。据了解,此前就有如《梦想海贼王》、《梦幻火影》等被原版权方日本东映要求下架。
然而让人质疑的是,在法律监管下,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游戏公司铤而走险?该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是由于手游行业生命周期很短,可能半年或一年已经过了生命周期,一些游戏小厂商就是秉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赌的就是走完法律流程这个游戏已经毁了,所以就是想打这个时间差,先把钱赚到再说。如上述所说的《梦想海贼王》游戏就曾传出月流水突破3000万元的消息。但是这种侵权行为让花重金购买IP的大厂商处于尴尬境地,未来维权看似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