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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剥离贷款业务 预计9月16日在美上市

  • 发布时间:2014-08-14 08:14:3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祝剑禾  责任编辑:书海

  

  

京华时报制图汪春才

  京华时报讯(记者祝剑禾)昨天,阿里巴巴集团再次更新了招股书,着重厘清了与以支付宝为主体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小微金服”)的关系,并调整了与支付宝的利润分享协议。最新消息显示,阿里集团将于9月16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

  调整利润分享协议

  2011年5月,马云将支付宝从阿里集团分拆独立。2011年7月,阿里集团就分拆支付宝事宜与股东软银和雅虎签署了一份框架协议:一是支付宝每年向阿里集团支付49.9%的税前净利润;二是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给予阿里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昨天更新的招股书显示,阿里董事会、软银、雅虎、小微金服各方通过了新的协议:阿里集团每年将获得37.5%的小微金服税前利润。一旦小微金服上市,阿里集团可以选择“利润分享”终止,从而一次性获得IPO时小微金服总价值的37.5%。新协议还约定,小微金服IPO时的估值需超过250亿美元,融资金额超过20亿美元。这就意味着,按37.5%的比例计算,阿里集团可以在小微金服IPO时获得的一次性现金回报将不低于93.75亿美元。

  双方承诺分业发展

  此外,根据新的协议,在小微金服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小微金服将增发33%的新股,以交换阿里集团“利润分享”和现金补偿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阿里集团入股小微金服并持有33%的股份,小微金服则无需每年将税前利润的37.5%交给阿里集团,也无需在IPO时一次性支付37.5%的市值。

  新的协议还首次明确了阿里集团和小微金服之间的财务和商业关系,承诺双方将避免同业竞争。小微金服不可以从事阿里集团所经营的任何业务及其逻辑外延覆盖的业务,而阿里集团也被限制从事某些与小微金服有关的特定活动。

  昨天更新的招股书也再一次明确了马云个人在小微金服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会高于其在阿里集团所持有的比例。未来马云直接和间接所拥有的小微金服的股票比例,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降低,最终不超过其在阿里集团所持有的比例。目前马云在阿里集团的持股比例为8.9%。

  -解读

  阿里从小微金服获得收益将增加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协议与旧协议最大的区别有两点。第一个区别是把利润获取的对象从支付宝“扩容”为小微金服,这是随着小微金服业务不断发展的客观调整。据了解,目前小微金服除了支付宝外还拥有中小企业贷款、天弘基金及余额宝、招财宝、众安在线保险,并且将参股阿里网络银行。这也是在小微金服上市前,阿里集团将其税前利润获取收益比例由之前的49.9%调低至37.5%的一个基础和原因。第二个区别是新协议上调了阿里集团从小微金服上市时能够获取的最低收益。一旦小微金服IPO,按照此前的框架协议阿里集团可以获得的收益被限定在20亿—60亿美元的区间,而根据新的协议,阿里集团至少可以获得93.7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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