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以删发新闻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被约谈
- 发布时间:2015-04-29 07:33:0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汤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约谈十条”旨在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约谈十条”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包括: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对此,国家网信办和北京等地网信办日前已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及北京市网信办即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网民的支持。正是在这些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约谈十条”。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纵深
“约谈十条”的权力与边界
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约谈将在依法治网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新出台的十条规定会给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对“约谈十条”企业和专家怎么看?
立竿见影的约谈效果
事实上,在“约谈十条”出台之前,约谈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就已经在网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使用了。
2015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对违法违规情形较为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两家知名网站被约谈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引发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约谈”二字成为互联网界的热词,其对网站出现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和纠偏作用立竿见影。
在28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范力透露,在被约谈之后,网易、新浪立即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网易为例,约谈后通过对全站频道及栏目的三轮彻底排查,主动关闭了6个频道的17个问题栏目,清理互动环节负面及低俗信息约2.4万条,处理各类违规账号400余个,封禁发布色情低俗信息IP地址19个,撤换了一批广告客户并清理了一批不符合规范的合作商。新浪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国家网信办也在密切关注着新浪的整改结果。
除了国家网信办直接约谈之外,针对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先后约谈了搜狐、百度、和讯、天天在线网站负责人,并要求切实采取全面有效的整改措施。约谈已经成为网信部门进行互联网管理的一种新尝试。
与直接的行政处罚不同,约谈的目的就是针对部分网站的违法、违规行为,“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服务。”范力说。
为约谈定规矩
约谈的效果明显,但约谈的原因、内容、形式对绝大部分网站和网民而言却模糊。怎样会被约谈,谁来谈,谈些什么,谈完之后怎么办?
“约谈十条”较为清晰地回答了这些问题。它首先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最为关键的是,“约谈十条”划定了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
办网要守法,治网更要依法。如何用好行政管理手段,很多问题约谈之前要约定。“约谈十条”的出台就是为约谈定规矩。
“‘约谈十条’提供了管理部门与网络媒体之间更为规范化的沟通渠道,一方面监管部门更加了解违法不良信息的来源,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平的网络管理创新,使监管部门与网络媒体共同监察不良信息、寻找不良信息根源并解决不良信息传播的办法。”凤凰网总裁李亚表示。
“约谈是网信部门的管理缓冲剂。”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看来,“约谈十条”兼具沟通机制、舆论机制、缓冲机制、惩戒机制和自治导向机制的价值,旨在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形成自我约束,反映了管理部门与企业协同共治的市场机制和互联网思维。
权力有界方能使效果“掷地有声”
约谈并非行政处罚,“约谈十条”的出台在让这一行政行为有矩可循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心,约谈会不会成为约束互联网发展的“紧箍咒”?行政权力会不会被滥用?如何有效平衡“约谈十条”在助力清朗网络空间的同时不影响互联网的创造性和自由度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此,范力表示,“约谈十条”对约谈行为有着十分严格的规范,包括要求在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等一系列程序性、约束性的要求。“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实施约谈”。
“约谈十条”给予了网信部门治理权力,但并非“尚方宝剑”。采访中,许多专家都表示,要确保约谈效果,管理部门要有坚定的决心和态度,互联网企业也要对约谈有充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