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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别把粗鄙当风趣 低俗也不是个性

  • 发布时间:2015-06-05 14:27: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书海

  6月2日,在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主办的净化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上,人民网舆情研究室发布的报告显示,“尼玛”、“屌丝”和“逗比”位列网络低俗粗鄙语言的前三位。(见6月3日《新京报》)

  网络不仅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也改变着我们的语言生态。应该承认,网络语言的出现,丰富并且活跃了现有语言体系。但也有良莠不齐的一面。如果说“点赞”、“蛮拼的”、“正能量”这样的网络语言的出现,带来了清新活泼;那么“尼玛”、“屌丝”、“逗比”等网络语言的走红,则破坏了文字美感,拉低了文化品位。特别是当这些网络语言出现在公共媒体上,而自己的孩子就在旁边,以“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童心追问时,成年人简直无法回答。

  某种流行现象的背后,往往对应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心理。网络语言的低俗化和粗鄙化,侵害了语言的纯洁性,体现着一种庸俗流行主义。不客气地讲,这是一种典型的把低俗粗鄙当成个性风趣,是“娱乐至死”更是“庸俗至死”。

  网络语言的低俗化和粗鄙化,也体现着一种低智投机主义。在有些人看来,一些网络语言固然格调不雅,但有着庞大的粉丝群,对这些网络语言采取“拿来主义”,能够很好地迎合潮流、吸引眼球。投机取巧之下,于是错把出位当出路,错把出轨当出头。

  净化网络语言环境,对于普通网友来说,疏是一个方面;但对于公共媒体来说,则还应该加大堵的力度。无论是报纸电视,还是现在出现的新媒体,使用语言文字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都必须符合社会主流的审美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对公共出版物提出更高的要求。

  既然我们不想活在一个低俗粗鄙的社会中,那就应该拒绝网络语言的低俗粗鄙。须知,低俗不是个性,粗鄙不是风趣,网络语言应该是轻松的活泼的,但不能是低俗的粗鄙的,不能把低俗粗鄙当成个性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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