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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最严令”来袭 网络音乐乱中求变

  • 发布时间:2015-08-04 07:33:5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廖丰 顾梦琳  责任编辑:王磊

  7月初国家版权局一纸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版权局的这条通知被业内认为是迄今关于网络音乐的“最严令”。网络音乐版权正规化的呼声由来已久,“最严令”之下,网络音乐版权的种种乱象能否规范?酝酿中的网络音乐收费计划也牵动着习惯了免费的用户的神经。

  □政策之变

  版权局的最后通牒

  治理网络音乐版权乱象的动作接连不断。今年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曾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将矛头首先指向规范网络音乐版权。

  7月8日,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都接到了国家版权局《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国家版权局给出的自查自纠限期是7月31日。“对于到7月31日仍未采取下架措施的网站,国家版权局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处罚措施包括:加大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网站、APP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国内19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表示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传播未经授权的网络音乐。“参加座谈的各大厂商,在未来两到三个月都要给出音乐下载收费方案。”某大型音乐平台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版权局方面也透露,其自7月起已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

  执法力度成关注重点

  中娱智库分析师高东旭介绍,音乐版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知名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表示,市场上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歌曲未经许可直接在网络传播,一类是未经允许直接对歌曲进行商业性质的翻唱。网络音乐侵权泛滥的一大原因是中小盗版网站难禁,不少网站服务器不在境内,对这类网站的查处就很困难。同时,对于单个音乐人或者唱片公司来说,维权成本较高。据透露,目前版权侵权相关案件的审理主要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实际所得进行判定,但这些都很难证明,所以经常采取第三类措施,即是由法院进行判定,而这种赔偿金额基本在50万以内。

  赵占领称,版权局此次加强监管能取得多大的效果关键要看执法力度。另外现在《著作权法》正在修订,应该督促在立法上提高赔偿标准,并加强对音著协的管理,明确哪些情况下词曲版权需授权给音著协、授权后音著协费用怎么支付、分账比例怎么算。

  昨天,国家版权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16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腾讯、阿里音乐、百度音乐、多米音乐、唱吧等均有大量音乐下线。

  □市场反应

  音乐播放平台 有偿下载脚步近了

  版权“最严令”得到了大型音乐平台的支持,在业内看来,这次版权局要打击的主要是提供盗版音乐播放和下载的小型音乐平台,此前大手笔揽入音乐版权的大型音乐平台将尝到版权收割的甜头。

  QQ音乐一位内部人士说,“以前内地的网络音乐市场,许多平台都是随意盗用,谁愿意来跟唱片公司或者版权所有人谈转授权呢?在版权‘最严令’下发后,才有越来越多的平台找我们聊版权合作。”

  记者采访获悉,网络音乐盗版乱象由来已久,抢夺独家版权的戏码愈演愈烈,大大小小的音乐平台之间侵权诉讼不断,并导致版权价格暴涨。针对这些乱象,版权局考虑通过平台集体合作的模式来规范版权问题。网易云音乐负责人王磊表示,此前各大平台为了抢独家版权导致恶性竞争,现在版权局来指导唱片公司与音乐平台之间以及各音乐平台之间的谈判,这无疑有利于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版权“最严令”发布让网络音乐收费下载的实现更近一步。从2013年初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态“网络音乐收费是必然”以来,关于网络音乐下载将收费的推测就一直不断。两年过去了,网络音乐收费推进的脚步被评价为“龟速”。然而“最严令”下发之后,种种迹象表明,网络音乐收费的口子将从有偿下载开始撕开。

  据文化部统计,2014年网络音乐用户达到4.78亿人,有业内人士预计,推进网络音乐收费后,按照每月10元的价格和用户10%的月活跃度计算,一下子就可以给数字音乐市场新增几十亿甚至百亿的收入。

  网易云音乐负责人王磊说,很快新歌下载要收费,“不光我们一家,像QQ音乐、百度音乐都会一起推出来有偿下载”。酷狗方面已在VIP会员的基础上推出新的收费方案。QQ音乐去年12月开始推出新歌数字音乐专辑付费下载。至于各家收费标准,王磊建议,应该由三大唱片公司跟平台来协调,并且由国家版权局等指导机构做沟通,最后大家集体定价。记者在日前数字产业链20多位利益方签署的《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上,尚未看到涉及收费定价的内容。

  唱片公司 期待有影响力的判例

  “现在音乐渠道有PC端、移动端、FM平台多种形式,侵权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十三月音乐独立厂牌CEO卢中强表示,版权局加强对音乐版权的监管,促进游戏规则的改变,毫无疑问是好事。

  在卢中强看来,视频内容的爆发最后促成了行业游戏规则的建立,大渠道把版权价格提高,建立准入门槛,同时建立版权分销体系,网络音乐也会走类似的路径。他强调,

  若要对行业真正产生影响需要产生单个的判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完善。

  鸟人艺术董事长、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周亚平表示,互联网时代侵权成本很低,单靠版权人自己去维权,并不足以形成威慑。监管部门的介入能让市场规范快速建立。周亚平也强调,相关监管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应下狠功夫,让实际的处罚看得见,这样相关音乐平台网站不敢触及“红线”。

  FM电台 更关注自己节目版权

  作为同样离不开音乐的移动电台应用,各大FM电台则表现得很淡定。

  考拉FM总编辑赵一飞称,FM电台类APP里的音乐多是以节目和流媒体形态出现,不会提供单首歌曲的下载。考拉FM不会做海量的曲库,不过其使用的歌曲一部分是自有交通台的曲库,一部分是和音著协或者歌曲版权代理合作。

  蜻蜓FMCEO杨廷皓也表示,获取流媒体音乐和纯音乐版权的成本相差非常大,因此蜻蜓FM不会花很大力气去买音乐独家版权。而对于自媒体和主播节目的背景音乐的版权,蜻蜓FM未来将会帮助其与版权方联系。

  “不会有只播音乐的节目,我们与传统音频内容的区别在于有人的成分在里面,例如每周的一档音乐大明星/榜单节目单曲不是全播完。”喜马拉雅FM

  方面介绍,该平台还与某技术公司合作进行音频文件的智能对比,保障未获取版权的音乐内容在喜马拉雅平台无法上线。

  不过,FM应用却纷纷对节目版权盗版现象吐槽不已。“考拉其他语言类音频节目被其他平台侵权现象较多,被侵权最多的是考拉独家版权的脱口秀类节目。”赵一飞说。今年以来版权纠纷笼罩着网络电台行业。

  K歌软件 严格审核用户上传内容

  在成立之初由于软件中的伴奏大多都是网友上传的,社交K歌软件也多次被人指责版权问题。对此,唱吧CEO陈华就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唱吧在版权的使用上比播放器要少,只用到了作词作曲这部分的权利,唱吧一直致力于解决版权问题,目前与国内主流唱片公司都有合作。

  昨天,唱吧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整个音乐行业来说,监管部门关于网络音乐的版权通知是一大利好,目前网络音乐版权发展状况确实有些混乱。提倡正版音乐使用,可以规范、理顺网络音乐市场良好发展,“对于用户来说,并不会因为版权规范而引起付费等行为,请广大网友不必担心”。

  唱吧强调,版权的支出是唱吧总体成本中占比例最大的,唱吧的点歌台和曲库基本都是拿到授权的音乐作品。唱吧用户上传的音乐作品中,确实也会有一些零星未授权的作品,对此,唱吧也一直在对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谨慎审核,未授权产品一经发现立马下架。

  用户 听歌付费意愿仍较低

  对于网络音乐下载收费,80后网友小谢表示不能接受,“我已经习惯免费看新闻和看视频了,听音乐更不用说!”他表示,音乐网站及应用给用户免费听歌才有了广告商投放广告,等于是“卖用户”赚了钱,买版权让音乐网站掏钱就好了,不应该把版权成本转移到用户身上。他表示,如果下载音乐要收费,那他就一直试听。

  跟小谢持同样观点的中国网友不在少数。音乐业内人士称,因为全社会知识版权重视不足,听歌不付费已经成为了中国网友的习惯。国外既有苹果iTunes这样的单曲付费下载模式,也有spotify这样的流媒体包月付费模式,但国内音乐平台想收钱却难上加难,除非政府规定所有平台都统一步调集体收费,但操作起来有现实难度。

  不过,90后网友阿文表示自己认同“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

  音乐平台也不傻,为了让用户付费,肯定会想方设法先让用户得到实惠,再心甘情愿地给音乐掏钱。

  今年5月份企鹅智库通过对8128位受访网友的统计调查显示,手机在线音乐的付费习惯远远没有养成,81%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为手机在线音乐付费。在排除掉“绝对不会付费”的用户后,余下用户中53.2%的用户称可以接受每个月10元以下的消费。

  □现状探查

  版权纠纷剪不断理还乱

  前述某网络音乐平台刘先生说,至今在网络音乐平台内部对“补漏”到底对不对争论不休。支持的一方认为,互联网公司应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对一些音乐作品尤其是小众歌曲在找不到版权方的情况下,不如先上架,倒逼版权方找上门。行业变革较监管先行是互联网惯例。而反对的一方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先上船后买票”,有较大法律风险。

  不过,在各平台最先签署的《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中,明确了“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意味着“先上船后买票”行为遭抵制。前音乐人、现任ABD爱梦娱乐CEO雷鸣表示,版权属于版权所有者,不是说有了互联网思维就可以侵犯他人权益。“先上船后买票”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是违法的。

  “最严令”的效应之下,网络音乐平台之间的恶性诉讼是否消停,也值得期待。今年3月以来,国家版权局对网络音乐产业做了摸底,参与调研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曾公开表示:“不客气地说,目前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只是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去年年底以来,网易云音乐、QQ音乐、虾米音乐、酷狗、阿里音乐等平台相互之间的官司就“一箩筐”。

  QQ音乐内部人士表示:“网络音乐数量庞大,权利形态多样,涉及权利人多,权利链条复杂,网络音乐版权,特别是代理方的版权,经常有版权归属不清晰或者上游版权混乱的问题。”

  中小版权方难有话语权

  提起民谣音乐,不能不提独立音乐厂牌十三月唱片。这家活跃的唱片公司在谈及维权一事时却略显无奈。CEO卢中强回忆,2011年时,十三月曾携歌手川子、马条、山人乐队以及作品授权歌手周云蓬、李志等27位原创音乐人向百度发出律师函,就百度MP3的侵权行为提出联合维权主张,“但坚持了一年多最后发现也没什么用。”

  谈及现今十三月的版权维权措施,卢中强表示,主要还是依靠公司法务部进行,但针对侵权并没有大规模地去处理,“一方面是没有太大的曲库量,一方面对于比较好的渠道还是愿意选择授权,毕竟可以帮助宣传推广。”

  鸟人艺术CEO周亚平是音乐行业维权第一人。今年3月,版权方鸟人艺术诉万讯通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两只蝴蝶彩铃一案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经过两轮仲裁九轮诉讼,这起耗时十年的维权诉讼,终于以龙乐公司和万讯通公司共同赔偿鸟人艺术135万元落槌。

  周亚平表示,由于产业链上版权方相对分散,在面对渠道方时掌握的话语权较弱,在这个情况下,单个版权方很难与渠道方对等谈判建立游戏规则。据周亚平介绍,除三大国际唱片公司以外,国内许多唱片公司在面对渠道方时要么是免费授权给平台,要么就直接被平台封杀。

  音乐人维权难于上青天

  雷鸣说,他2005年怀抱着音乐梦想来到北京,但是2010年转行进入电影圈。谈及离开音乐创作圈的原因,他坦言,因为权益完全得不到保障。眼下,为了版权,网络音乐平台之间不惜大打出手,但个体权利人向网站和应用进行维权的情况却极为罕见。

  在接受采访时,王磊开玩笑说:“我写的歌在各音乐平台都有,但没有一家平台找我签过合约,真要较真,这些都是侵权的行为。”无独有偶,对此吐

  槽最为激烈的是高晓松,他多次为音乐创作者被侵权的境况大声疾呼。他曾向赵本山索要版税,因为赵本山在小品《同桌的你》中唱了高晓松的歌。

  “我写的歌,不管是在电台、KTV还是在网络音乐平台被使用,没收到过一分钱版权费。”雷鸣说,他甚至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他在2005年曾经给某知名日本艺人写过歌,令他震惊的是,只要这位歌手在营利的场合唱他写的歌,都会有钱打到他的账户上,每唱一分钟大概能得到400元人民币的收入。在日本,艺人做营利表演不给作词作曲方版权费,是要受罚的。然而在国内,雷鸣只在SP彩铃音乐下载这个渠道中分到过钱。

  QQ音乐称,音乐人个体维权,在法律规范不健全且平台自律性较低的大环境下,确实很难保障自身权益。这需要建立健全版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同时也要提高用户整体的版权意识和支持保护知识版权及维权的价值观。

  音乐应用版权成本高企

  早在2012年,酷我、酷狗、多米等数字音乐平台版权支出差不多两三千万,当时腾讯、百度稍微高点,年支出约七八千万。近几年,随着版权价格的水涨船高,平台版权支出成本也在增长。有业内人士透露,音乐独家版权费用年涨三倍不止。

  根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音乐产业发展报告》,音乐作为音频产品,在广告创意和转化率上都具有天生的劣势,广告收入很难弥补音乐提供商巨额运营(主要是版权和带宽成本)费用。据测算,每千首音乐消费,流媒体网站需要负担版权成本2.5元、带宽成本1.6元,而广告收益仅有1元,净亏3.1元。

  文化部在其2014网络音乐报告中指出,网络音乐音视频播放业务在商业模式方面依然没有获得突破,曾经抱以期望的高品质音源付费下载服务(或称VIP会员服务)并没有收到市场的热烈回应,用户付费率低使其难以成为核心商业模式。2014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为51.2亿元。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音乐平台真正盈利的可能只有QQ音乐一家。多米音乐母公司、香港上市公司A8新媒体2014年中期报告称,截至2014年6月底,多米音乐仍亏损280万元。而据易观智库发布的数据,在2014年6月底时,多米音乐累计活跃用户达2.5亿,内地市占率为11%。然而7月上旬,A8新媒体突然对外声明拟转让所持移动音乐服务平台多米音乐的股权,这一动作或体现股东对多米音乐前途未卜的悲观态度。

  □破局展望

  监管措施 强化惩处提高侵权成本

  国家版权局已经放话,对于屡教不改、恶意传播非法音乐作品的网站、APP等,国家版权局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协调通信主管部门关闭一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适时通报侵犯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的查办情况。据了解,国家版权局还在推动词曲作者、唱片公司、权利人组织等与网络音乐服务商建立“通知-删除”快速处理机制、绿色维权通道、版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等版权保护合作机制。

  “行业协会可以帮助音乐著作权人集体维权,权益受到侵犯不要再忍气吞声。”前述刘先生称,作词作曲人应该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作词作曲著作权被侵犯的惩处措施也应该更细化、明晰,切实保护音乐人的切身利益,对待知名音乐人和普通音乐人应该一视同仁。

  在周亚平看来,版权问题的探讨归根到底就是产业链条的分享机制。行政力量的介入应让音乐平台在无侵权的基础上做到版权结算更加透明。据他透露,像中国移动正在建设中国移动中央音乐平台,会为每个与中国移动合作的版权方开设专属账号,版权方登录平台即可看见旗下内容的所有使用情况和收益。“现在没有互联网音乐平台能够做到这一点,而是平台给多少是多少。”周亚平称,只有当版权结算数据公开透明时,这时版权方拿到的收益多少实际上是取决于作品本身。

  网络音乐产业 开拓粉丝经济新玩法

  在网络音乐平台收费难的背景下,打破“正版免费”的魔咒,寻找多元化盈利模式的努力一直没有停过。据两年前文化部关于2012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报告,当时无线音乐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电信运营商的彩铃业务,比如彩铃,网民每下载一首完整的歌曲需要付费1至2元,电音运营商还提供包月服务。

  不过到了2014年,广告、游戏联运、线上线下演出等增值服务的盈利模式已经成型,尤其是在线演艺逐步蔚然成风。像YY、9158这样的网络直播表演平台(秀场),以及唱吧这样的线上KTV社交平台,捧出了诸多草根主播,分享主播获得的虚拟礼物收入分成。杨廷皓预计,未来粉丝电商和互动经济贡献的收入将越来越多。

  音乐的“粉丝经济”开始让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感到欣喜,不惜跨界来抢网络音乐的市场。以微博为例,2014年微博盘点自身数据发现,在2014年付费歌曲下载榜单中,张杰的《很奇怪我爱你》被购买次数达到58287次排名第一,人均付费达8.31元。微博开始和越来越多唱片公司和歌手进行新歌独家抢听、付费下载的合作。QQ音乐除了绿钻之外,还在尝试O2O直播、演出票务,以及数字音乐专辑模式购买模式,核心仍是粉丝经济。

  “独立音乐人计划”也成为网络音视频服务商获取独家版权、发力粉丝经济“一石二鸟”的方式。例如喜马拉雅推出了独立音乐人的计划,最终邀请十组音乐人共同完成首张合辑录制,为其提供从编曲指导、录音室租用、制作人联络,到混音及母带制作等全程支持。

  唱片公司 拥抱互联网积极求变

  “三四年前,十三月的版权在互联网方面的授权费基本为零,但现在已经和虾米音乐紧密合作,以保底分成的方式获取版权收入,规模也发生明显的变化。”不过卢中强也坦言,从公司整个收入构成上,版权收入对公司营收的贡献仅达10%。“‘民谣在路上’和音乐节的商演是贡献最大的部分。此外,艺人经纪、影视剧音乐制作等都为公司贡献了很多收入”。目前十三月也在做跨界,通过孵化做出一些趋势性的产品,积极拓展多元化营收。此外,十三月还积极探索众筹方式,8月8日由十三月主导的众筹演唱会“大冰和他的朋友们”演唱会将在北展亮相。

  独立音乐人李志,依靠他小而精的团队,在今年启动场馆级巡演“看见”,平均每场卖5000张票,还和乐视音乐合作试水互联网直播。“看见”巡演北京站,直播时有25万人在线观看。

  卢中强说,90后对音乐产品的消费和认知比80后好太多,往后付费越来越成为可能。可喜的是,当前资本方在唱片市场也非常活跃,未来音乐产品也将会越来越垂直,生态会越来越丰富。

  >>部分网络音乐版权纠纷

  2014年11月26日环球音乐向天天动听、网易、虾米网等发出警告函,要求下架TaylorSwift相关歌曲免费音乐服务

  2014年11月QQ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称其有623首歌曲侵犯了腾讯的“专用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4年12月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称其平台传播的200首音乐作品涉嫌侵权

  2015年1月7日网易云音乐状告酷狗音乐侵权共37起案件

  2015年2月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唱吧”提起了多起侵犯著作权诉讼

  2015年2月酷狗音乐针对阿里音乐旗下天天动听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2015年6月阿里音乐状告酷狗涉嫌歌曲侵权达26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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