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乱象频现监管缺位 1/3平台跑路
- 发布时间:2015-10-27 15:30: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汤婧
“在平台上放款的年化收益率普遍达到40%,通过收购一些未到期债权收益最高能到90%。”在“里外贷”投资的北京投资者张先生说,自己投入本金40万元,到期利息23万元,由于平台已关停,现在无法兑付,“可能血本无归”。
这并非个例。近年来,P2P网贷平台快速发展,在缓解贷款难、提高投资者收益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部分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不法者利用网贷平台高息诱饵、自融资等手段诈骗投资者,花样繁多、陷阱重重,其风险不容忽视。如何尽快引导民间资本正规化、阳光化运作已成当务之急。
三分之一平台跑路倒闭
近年来全国各地P2P网贷平台数量快速增长,但平台运营方卷款跑路、停业倒闭等现象也频繁发生。据网贷之家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有近400家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其中6月单月就有125家,创历史新高。截至2015年9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031家,占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3448家(含问题平台)的近三分之一。
原定于今年6月30日拍卖的济南清大华创置业有限公司的长岭山花园地块,于拍卖前一天被法院紧急叫停。原因是其背后牵涉到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大网贷危机”的“里外贷”和“上咸BANK”P2P网贷平台案件。
记者从法院、警方及部分投资者处了解到,这起土地拍卖收入本来将用于偿付一家信托公司的投资及收益1.5亿余元。但济南清大华创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在“里外贷”和“上咸BANK”两家P2P网贷平台大量借贷无法按时偿付,大量出借人要求“保全财产”。
据知名网贷统计机构网贷之家的数据,至“里外贷”和“上咸BANK”在今年1月底关停时,待收金额分别达到9.3亿元和1.5亿元,共涉及5000多名投资者。
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盈灿咨询常务副总经理马骏指出,目前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风控能力较弱、资本实力薄弱、面临坏账压力大的一些中小P2P平台,便出现提现困难甚至跑路。
据《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9月月报》,从问题平台类型上看,“跑路”仍是主要形式,9月跑路类型平台占比仍然高达64.15%。其中有9家平台上线时间不足1个月即跑路,属于典型的恶意诈骗平台。
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急需周转资金,而与此同时实体企业经营风险加大、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导致民间资本急需保值增值渠道,这在推动P2P网贷平台、投资公司快速发展同时也为非法集资提供了空间。
从投资公司的资金去向来看,过桥资金占到很大比例。山东、江苏等地的一些企业反映,过桥资金需求旺盛,有时不得不靠高息从投资公司中融资,“年化利率普遍为30%至50%,有的1000万过桥资金,一天就得支付2万元利息,年化利率达到70%多。”山东临沂平邑县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说。
针对这类需求,一些投资公司专门提供过桥资金,甚至和银行内部人士“合作”。比如一家冠名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其注册资本仅100万元,注册业务类型为咨询类,却通过与多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合作,向企业和个人提供月息2%至2.5%的“过桥贷款”。
除了过桥资金,一些企业甚至部分上市公司也在使用“灰色”的民间融资。安徽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集团财务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企业及所在地的同行业企业中,以超过10%的利率向社会直接吸纳资金是普遍的现象。记者在安徽某地市的浙商商会了解到,该商会九成以上的企业也都借过类似的“灰钱”。
在强大的资金需求和大量民间资本寻找投资渠道的推拉作用下,中介咨询等投资公司及P2P网贷平台等民间融资形式大量出现。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9月月报》显示,2015年9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1151.92亿元,环比8月上升了18.19%,首次单月突破千亿元成交量大关。
此外股权众筹模式也在快速发展。据“众筹家”6月份发布《中国众筹行业报告2015(上)》,截至今年6月15日内地共有众筹平台190家,剔除已下线、转型及尚未正式上线的平台,平台总数达到165家。
高息诱饵自保自贷屡屡违规
对于在P2P网贷平台借出资金的投资者来说,较高的回报率是最大吸引力。除了以高息为诱饵外,一些不正规的P2P网贷平台还普遍以虚假宣传营造“高大上”形象,同时有的借款者自保自贷,甚至自融资,让普通投资者往往难以识别而一步步走进陷阱。
高回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在投资者风险意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一些P2P网贷平台开始利用大量的虚假宣传来营造安全可靠放心的形象,甚至有的在名称中含有知名企业的字样,以此诱骗投资者。“‘里外贷’开业是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我们觉得是很有实力的公司。”上述投资者张先生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部分P2P公司为达到蒙骗投资者、非法集资的目的,还往往雇人刷信誉,制造排名靠前、交易量大、信誉度高、安全可靠的假象。
P2P网络贷款,顾名思义即点对点信贷,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平台只是起到中介的作用,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是不能逾越的边界。但有的企业却借助开办平台随意动用投资者资金,实现自融资。
“从我们投资者互相沟通和查看平台的资料来看,主要借款人都是一家企业负责人的老板及其家人和公司员工,并且平台的投资人和运作人和都这个老板有关系,这明显是平台自融资。”一位网贷平台投资者说。
据熟悉P2P运作的人士透露,部分网贷平台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或者表面有托管但实际是伪托管,资金依然控制在平台手中,平台可以随意挪用客户资金。并且平台为欺骗投资人可虚构借款人,将资金进行长线房地产等投资,造成期限错配,引起流动性风险。即使有抵押物,借款人也可轻易将担保物在各个平台重复抵押。
新型手段洗钱加大打击难度
从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投资公司和P2P网贷平台利用网络、POS机等跨区域作案,给打击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互联网冲破了地域限制,己经使全球近两百个国家的数以亿计的用户联系在一起。据山东警方一位长期从事经侦工作的人士介绍,部分从事网络非法集资的P2P公司为了逃避打击,在服务器选择上,有选择境外服务器的现象,为实施网络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人跨地域、跨国界作案提供了可能和方便,使得以地域划分为基础的传统刑事管辖在应对网络非法集资犯罪时出现了矛盾,给侦查破案带来新的挑战。
同时,不少非法P2P运营者以POS机等新型手段“洗钱”。据山东警方人士介绍,大部分涉案公司采用POS机刷卡,且往往使用外地POS机,再实施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达到了洗钱和转移、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的目的,同时大量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高息诱惑下,纷纷办理银行信用卡套现后投资。
“一些非法P2P运营者从网上以每张卡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大肆购入他人银行卡,然后用作涉案资金的转移和藏匿,查证难度非常大,追缴资金困难。”济南一位经侦人士表示。
信用体系不健全也使投资者缺少了解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渠道,使一些不法者可以重复作案。据了解,目前P2P平台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且对于小微个体,央行的征信也不能完全覆盖。同时,有的借款人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无偿债能力时往往无从查实身份或追债成本高昂。
门槛低监管缺位埋风险隐患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层面对各类投资公司、P2P网贷平台的监管缺少明确、可操作性的规定,使部分领域存在“放而不管”问题,加大了“暗箱操作”空间,而普通投资者又缺少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导致非法集资频频发生。
一是注册便利,无前置审批。据了解,市场上的“地下融资机构”,不少工商注册类型为“投资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不过数百万元,并且由于无需金融业务牌照,这些地下融资机构的注册资金也并没有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实施“实缴制”。
近年长春市发生了十余起投资公司“失联”案件,记者了解到其中至少有4家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余公司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金3000万、2000万不等。但投资者从工商部门查阅却发现有的投资公司实收资本竟为零元。
二是运营简单、进入门槛低。记者采访时,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成立P2P网贷平台、投资公司基本没有门槛,“买个模板,召集几个人就可以建立P2P平台”。投资公司更是无需专业人才,“有几个在办公室里撑撑门面就可以了。”
三是个别类型的融资公司“几乎没人管”。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家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有明确规定,并且陆续出台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措施,但在基层实践中,仍然面临责任不明、打击不力的现象。
对于P2P和股权众筹等新兴的民间融资模式,虽然人民银行等十部委7月份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监管上明确了责任,改革迈出一大步,但相关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制定并落地。
记者在各地相关部门采访了解到,对于各类投资公司,银监局、金融办等部门认为,他们只负责监管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正规”机构,各类投资公司不在他们监管范围;工商部门则表示,投资公司在登记时无需前置审批,其非法集资活动难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且即使发现也应“先刑事后行政”进行规制;而公安部门则表示,警方只有接到受害者的举报,才能立案调查。
例如,南京市一家“专业合作社”,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非法揽储近2亿元,然而记者调查时却发现,工商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相互推诿,均表示不在自己的监管范围之列。
对于各部门普遍采取的“谁审批、谁负责”态度,有专家认为这一思维亟需扭转,对于没有正式纳入其监管体系,但属于其主管的领域企业,也应强化监管,“例如渣土车,城管只管那些注册的,那些不注册的就能乱跑?再例如,交警只管有驾照的,没有驾照的就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