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总裁违反承诺套现61万元
- 发布时间:2015-11-23 08:04: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书海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董亮)4个月前浙大网新(600797)高管集体做出的不减持承诺似乎成为了一场儿戏。浙大网新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总裁陈健在11月18日减持公司股票套现逾61万元。由于在违反不减持承诺后并未遭受任何实质性处罚,因而引发了投资者的质疑。
按照公司的说法,在11月17日,陈健曾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减持股票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按照他2015年初持股数量的25%进行减持。随后,在 11月18日,陈健便减持了4.25万股公司股票,套现61.79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今年7月8日,证监会曾发布18号文,要求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而浙大网新董监高也都曾于7月11日承诺,自7月8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没想到仅仅过了4个多月,浙大网新的总裁就带头违反了承诺。
对于违反不减持承诺的原因,陈健表示是“因个人疏忽”。但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说服投资者。“自己做的承诺怎么可能忘”、“侧面反映公司管理层治理混 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太不专业”,在股吧中诸多投资者表达了自己的不满。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违反了承诺提前减持公司股票,但是陈健并没有因此受到 任何的处罚。公告显示,陈健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一旦法律法规允许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开启(本次减持行为发生后6个月,即 2016年5月19日起),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4.25万股公司股票。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陈健在违规减持后的处罚太轻了,而且很可能被其他上市公司高管纷纷效仿。“如果上市公司高管都这样,现在抛出部分股票,然后承诺后续再择机买入,甚至可能出现高抛低吸的情况,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而言,还可以赚取不少差价。”上述业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