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非商业手段打击对手快播?生态圈只有自己
- 发布时间:2016-01-12 09:07:10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王磊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月8日,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庭审第二日,快播公司辩护人指出,快播涉黄一案系乐视网举报,此言一出,迅速让乐视成为众矢之的。乐视网为此发表官方声明称,乐视举报快播不是因为淫秽视频一案,而是因为一则版权侵权事件。
《中国经营报》发表评论表示,不论如何辩解,乐视想要构造的“互联网生态圈”(特别是“影业生态圈”)与包括快播在内的其它视频网站形成的竞争关系。乐视是否在利用非商业手段打击其商业对手?现在看来乐视的“生态圈”更像是一个完全由自己打造的视频王国,自己整合资源,自己制定规则,自己玩儿自己的,与其他公司似乎还看不出来有什么“共生共赢”的关系。除了给自己带来收益之外,没有看到它能给其他企业带来什么利益,这个圈子的参与者只有乐视自己。
乐视否认是“幕后推手”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快播涉嫌传播淫秽案庭审第二日现场,快播辩护人在辩护中提到,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显示投诉者为乐视网。一时间,乐视贴吧、乐视网官方微博以及CEO贾跃亭的微博被网友围攻。
随后,贾跃亭发布微博:想念窦娥,心疼薯片。呵呵,涉黄案,系因乐视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盗版侵权,智商新高度。乐迷们,咱能背这口大锅吗?
乐视网声明显示,今日快播涉黄案庭审,辩护人所指的乐视网举报快播一事,是指2012年乐视网曾因快播侵犯乐视网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
此外,该声明提到,而除乐视网外,快播盗播行为激起数十家视频网站公愤,纷纷对其进行举报。今日快播被诉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当年乐视投诉的侵犯网络传播权一事并无关系。同时,快播CEO王欣辩护律师赵志军确认上述乐视言论,赵志军表示乐视网举报的是侵权,并非这次快播快播涉黄刑事案件的举报方。
乐视“生态圈”被质疑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乐视想要构造的“互联网生态圈”(特别是“影业生态圈”)与包括快播在内的其它视频网站形成的竞争关系,以及之前贾跃亭传被调查事件都成为被网友质疑的原因。乐视是否在利用非商业手段打击其商业对手?
来看下乐视最近的动作。除了推出超级汽车计划,以及发布超级手机之后,乐视继续在其所谓“生态圈”构造上发力:发布影业生态圈战略、购得原万事达中心的冠名权以及在坊间传得异常火热的即将购得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至多50%的股份,将在体育市场中占有更高的一席之地(体育赛事资源也是乐视构造其“生态圈”中重要一环)。
什么叫生态圈?“商业生态圈”有三条准确定义:首先,各个成员互有分工,围绕核心企业为用户协同创造价值;第二,各个成员之间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共赢关系;再次,核心企业提供一个平台,所有成员都可以利用这个平台获益,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成员加入该平台,形成生态循环。
反观乐视,乐视声称要打造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良性生态系统,但这一切似乎都更像是“价值链”(由美国学者波特提出的一个理论),而非生态链。乐视在做的,无非是横向扩大产品链,纵向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但并没有形成系统,而只是整合资源,其最近推出的超级手机,只是产品链的补缺,让乐视的用户多了一个使用乐视服务的终端罢了,没看出有哪些事情是让加入生态圈的其它方面同时获益的,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乐视构造的这个所谓“生态圈”中有多少企业是可以来与乐视一起共赢共生的,而这才是“商业生态圈”的本质。
庭审现场的质疑
据中国日报网报道,快播辩护人在辩护时称,文件显示,乐视网也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你说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如此有利害关系的部门,怎么能私自开启、监测服务数据。
文创动力的投资人也是版权中心的负责人,这个中心承担了央视、搜狐等一系列网络监测业务,这个公司曾经表示可以凭借先进的技术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服务。这个版权联盟的秘书长就是文创动力的投资人。现在看来,这个文创动力不仅受政府委托,也可以受客户委托,也就可能受到快播竞争对手委托。
业界传闻,乐视原本先出钱收购快播,但是遭到了拒绝,过一段时间直接在出价打了八折问卖不卖,回答不卖。再过了一段时间问他们五折卖不卖,回答不卖。然后就快播遭到举报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