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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政实施:税收优待终结 难免有人倒下

  • 发布时间:2016-04-08 06:35:00  来源:中国网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书海

  中国网科技4月8日讯 跨境电商的进口新税制今天开始实施,此前遭受非议颇多的行邮税政策也同期调整。这意味着很多跨境电商一直享受的“税收优待”将终结,电商们将与其他进口贸易企业开始接受平等的税收政策。

  “税收优待”时代终结

  根据新政,从今天起跨境电商将无法再享受利用行邮税降低税收成本的方式,转而按照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且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对于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业界早有预期。据中国贸促会跨境电商水平测试委员会副主任李鹏博介绍,针对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税制改革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限值,单笔交易限值从1000元提升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则提高到2万元。第二部分是税率的调整,行邮税不再适用于跨境电商通道,而是改成进口跨境电商综合税形式,即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是说,新税制不再由行邮税代替关税和增值税。

    关税方面,新税制改革之后,具体来看,在限值之内(2000元以下),跨境电商关税税率暂设为0。如果超过限值,则对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缴纳关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以奢侈品为代表)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增值税纳税额为17%×70%=11.9%,消费税为30%×70%=21%。

  据了解,我国实施行邮税的本意在于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邮递或行李夹带入境的商品,给予较为优惠的税收。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时也在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但其实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虽然也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并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旅客行李、亲友馈赠等,其交易其实具有贸易属性,因此在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使得跨境电商的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新政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难免有人会“倒下”

  此次新税制显然会对很多电商造成冲击,因为很多低层次竞争的电商长期以来唯一的竞争手段就是依靠钻行邮税的成本空子。有业内人士就坦言,在跨境电商的综合税到来之前,行业内的任何竞争都是低门槛的。而此次新税制让跨境电商行业进入了拼运营能力的阶段。

“即便倒下一批电商对行业也是好的,毕竟这个行业应该拼的是真实力而不是钻空子”。走秀网副总裁吴盛幸认为,国家对税率调整是综合考虑了传统贸易、跨境电商等各方情况,商家、平台的竞争最终回归到供应链、用户和服务上来。因此政策的成熟、行业的规范发展,最终对整个行业是长期的利好。

  苏宁方面昨天也表示,跨境电商新税收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跨境电商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既提升国内平台商品品类的丰富度,又拉开商品价格区间,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此外,新税制实施后,跨境电商将可更有效地刺激和引导国内的消费升级、拉动境外消费回流,对于整个行业发展而言是利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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