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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维权不易:判赔低致盗版现象频发

  • 发布时间:2016-04-27 07:4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书海

  网络音乐维权“不容易”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有时候,一首歌的证据材料准备下来,用A4纸打印出来,大概有一尺厚。”4月21日上午,在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主办的“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管理”沙龙上,酷狗音乐法务总监董鹏这样感慨音乐维权的不易。

  判赔低致盗版现象频发

  据速途研究院统计,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酷酷音乐集团旗下的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两大平台,在移动音乐市场占据了46%的市场份额。不过,与其他一些大型音乐平台一样,酷酷音乐集团也一直面临着盗版的困扰。

  2015年6月,国家版权局发起了“剑网2015专项行动”,首次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

  董鹏坦言,专项行动过后,大音乐平台盗版情况有显著好转,不过,中小网站以及网盘、微博、论坛等领域的盗版现象仍然存在。而董鹏认为,这与音乐领域维权证据链条长、监测难而判赔金额低不无关系。

  与其他领域的版权维权不同,在线音乐平台维权时往往需要面临特别的问题:音乐作品权利主体多,维权难度大。

  “比如一首歌,词有词作者的权利,曲有曲作者的权利,录音者有他的邻接权,可能还有人进行翻唱,从而产生新的权利。同一首歌,同一个歌手可能多次演唱,产生多个邻接权,需要一一甄别,然后确认。”董鹏说。

  董鹏大致计算了一首歌曲的维权成本:不算内部人力成本,基本在5000元至10000元。而目前北京地区判定标准基本在500元至1500元;广州地区判定标准相对较高,约为1500元至2000元;浙江地区判定标准基本在500元至1000元——这就意味着,即使在判赔金额较高的广州提起诉讼,所获赔偿也无法弥补维权的支出。

  而侵权状况严重、维权成本高,也是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董事长路毅不得不面对的尴尬现状。路毅介绍,其在天猫网站上随机检验了不同行业的5000家商户,其中只有3家商户获得了公司的授权,而涉嫌侵犯其公司享有权利的素材图片的商铺占93%。

  业界呼吁建反盗版技术行业标准

  记者从沙龙上了解到,目前,很多互联网企业都通过采取一些技术措施予以监测和甄别。

  不过,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内容策划部总监吴瑕表示,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技术措施存在其局限性:技术上存在误杀、误判现象;通常技术措施都会比较严重地影响用户体验,与企业追逐利益的目的也不太符合。

  “与此同时,视频作品反盗版的技术措施种类非常多,技术方案也各有千秋,但是各方案之间并不能兼容,在视频作品市场中的权利人、传播媒介或者执法者出于不同考量,也会选择不同的过滤系统。这些方案在精准度、效率和性价比方面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有时候公司花很大成本做出的努力,未必能取得令各方面都非常满意的结果。”吴瑕说。

  此外,吴瑕介绍,由于不同的技术在内容选择、技术比对标准,以及阻断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异,这就使得在司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的性质认定比较复杂,或者存在很大的争议。

  鉴于此,吴瑕认为,对反盗版技术措施制定行业公允的标准,在目前显得非常重要,且颇为急迫。

  “一种被普遍接受认同和适用的反盗版机制或技术标准,会减少权利人、传播媒介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成本,让各方在同一个认定标准下,对复制、传播行为进行定性,并据此划分各自的责任,这是对传统避风港原则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社会成本更合理的一种分配。”吴瑕说。

  网络文学侵权是整治重点

  在沙龙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透露,2016年的“剑网行动”将于6月初启动,将重点打击网络文字作品的版权侵权,在网络传播方式上,重点对移动应用商店、移动终端APP的版权秩序进行整治。

  从曾经针对网络影视版权的专项行动,到针对网络音乐,再到聚焦网络文学作品,于慈珂表示,“连续十几年持续开展的专项行动,对于优化网络版权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我们不断改进‘剑网行动’措施,不断突出网络版权保护的重点,效果更加明显”。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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