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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转募捐信息 小心变“诈骗”

  • 发布时间:2016-06-20 11:13:36  来源:环球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洁欣

  大学教师众筹十万元救女却收到百万捐款,多出部分如何管理?佛山女子众筹救女,却在网上晒旅游照,是否属于诈捐?昨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羊城论坛 以“慈善大家谈”为主题,近年在网络和微信朋友圈兴起的轻松筹、个人网络募捐是否合法引起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在论坛上指出,朋友圈 转发个人募捐信息须慎重,一不小心可能会成为诈骗“共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参加论坛。

    个人为山区孩子募捐需经审核

  很多人都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转发的各类求助和募捐信息,昨日参加论坛的市民和嘉宾也关注到网络募捐的新方式。

  “有数据显示‘轻松筹’去年共有23000宗求助个案,募集了1.8亿元,全国有360万人在上面捐了钱。但这种网上募捐平台信得过吗?有媒体曝光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平台实施诈骗行为,对于大众的质疑,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监管及惩处措施?”特约嘉宾一鸣提出疑问。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认为,应该区分两种概念,如果是个人为自己或者亲戚朋友募捐,法律是允许的。

  但是, 新《慈善法》禁止个人没有经过法律允许向不特定人群的募捐行为,例如个人为山区孩子募捐。如果要进行网上面向不特定人群的募捐,必须要通过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并且经过民政部认证和审核。

  那么最近兴起的网上“轻松筹”是否合法?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欧阳兵则提出,对于像“轻松筹”这样的新鲜事物不能一棒打死,关键是解决存在的监管问题,“比如可以通过政府和公众的监督,财务状况的审查、信息的公开等手段,甚至再引入另外一个平台进行竞争。”

  提醒:转发求助信息先求证真实性

  陈舒同时表示,即便是个人遇到困难在网上求助,也要保证信息的真实,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进行募钱,数额巨大是要被判刑的。“最近在广西有一个案例,今年3月份,一名90后女子利用天津爆炸案进行骗捐,最后被判刑三年。”

  陈舒还强调,目前朋友圈上很多求助信息,都注明“求转发”,但转发此类信息需慎重,搞不好就助长网络信息诈骗。“因为转发他人求助信息就不是个人求助行为,而是个人募捐了,如果没有经过审查可能帮助诈骗分子扩大诈骗范围,给别人造成损害。”陈舒说,“网红”特别要小心,弄不好可能就会成为诈骗“共犯”。

  对于政府救助,嘉宾们强调了其重要性。“老百姓一遇到困难,不是马上想到找政府民政部门,而是第一时间找媒体和慈善组织,这个我觉得不是应该提倡的方向,因为我们的慈善资源是有限的。”嘉宾一鸣还指出,救助跟慈善应该是“一体化”,政府救助做不到,或者没办法才由慈善加入,政府的救助功能应该进一步强化。

  对此,市民政局回应,广州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医疗救助,截至去年救助了253万人次,使用资金大约是11亿。今年3月1日开始整合以前的政策,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除了本市的低保、低收入、残疾人人群纳入了救助范围,同时将800万外来人口中符合条件因病致贫的人员纳入了范围,困难户籍群众最高可获得政府35万元的救助,外来务工人员最高也可以获得5万元的救助,“这个对于广州来说是首创,初步是将外来人口纳进来,接下来随着时间还将逐步放低这个门槛,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找街道相关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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