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跨境电商新政 海淘有望走出监管盲区
- 发布时间:2014-08-06 09:5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磊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简称“56号文件”)8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策首次把监管对象瞄准海淘,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都纳入监管范围,规定今后不管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向海关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业内分析,新政策有望促使海淘走出灰色地带,成为正规合法的商业行为。
海淘新政出炉
新政策实施的大背景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成倍增长。与当前中国外贸出口不振和内需增长有限的总体形势形成反差的是:中国的跨境电商逆势上行。最新数据显示,从2010到2013年,中国海淘市场规模从120亿元增至744亿元,三年时间涨了近五倍。业内人士预计,2014年这一数字或将超千亿元。
海淘兴起于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中国乳制品行业陷入危机,而洋奶粉的价格水涨船高。越来越多的中国年轻妈妈被迫选择在国外网站海淘奶粉。以奶粉为“导火索”,海淘的参与群体在几年间逐渐扩大,对象涵盖了服装、化妆品、食品、电子产品等各个方面。除了品质优势,价格上的优惠也是许多“海淘”一族选择海外购物的原因,此外,人民币持续升值也增强了购买力。
然而,与国内网购相比,海淘的门槛无疑更高。除了语言障碍,还有海关政策以及各国不同的税收和物流规则上的问题。这就催生了一批服务于海外购物的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根据新政策,今后不管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向海关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将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新政将参与海淘的企业和个人一分为二。通过通关管理平台纳入管理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都将成为正规军,而未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和个人所从事的跨境交易行为则是非法的,随时会被监管部门追查处罚。
毫无疑问,新政对行业来说是好事。通过备案制,会计电商企业获得合法的“身份证”,不合规的企业将被拒之门外。这将进一步挤压不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和市场占有率。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大大小小的“灰色代购”公司的销售总量,占电商销售进口商品的一半以上。
此外,个人代购也将受到冲击。此前不少代购者以自用物品申报入关,只缴纳了小额的行邮税。新政明确,如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其行为将涉嫌逃税走私。
海淘风险由来已久
海淘市场火爆,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弊端。特别是作为新出现的市场行为,海外购物的参与者按照各自摸索的规则竞争,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考验着行业监管者。
首当其冲的受害方是国家税收。当消费对海淘的热情有增无减而又缺乏第三方监管平台时,便滋生出专打国家税收政策“擦边球”的灰色代购。大量境外商品被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带入境,却以个人名义申报海关来逃避征税。2013年,“代购逃税第一案”引发了全行业对海外代购的冷思考。空姐李晓航因海外代购逃税,被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海外代购逃税被判刑,李晓航并不是第一例。2013年2月,上海一中院就一起两名淘宝店主境外代购700余件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底,网上代购店主于娟因走私安利化妆品、保健品,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海淘的另一个风险是商品的质量无从保证,消费者若遭受损失,也是有苦说不出。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将内销产品替代出口品,打着进口旗号销售,让消费者难以分辨。就在不久前,媒体还曝出京东,聚美优品将国内产的高仿品伪装成海淘产品在各自的平台上销售,并形成了制假售假的链条。
此外海淘到的商品的售后服务也是一大问题,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流行于微信朋友圈、淘宝上的一些个人代购者随时有货物被扣的风险。
灰色交易走向阳光
新政的正式施行,将帮助海淘走出灰色地带,也将使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
“货真价实”是海淘的魅力所在和第一要素,新政策可让消费者一族更加放心“海外淘”。公告要求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者将交易原始数据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并在备案中提供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消费者可根据编码追溯货物的来源,并确定是否通过海关检查和备案。业内人士认为,该项规定将有效屏蔽假借海外代购进来的“李鬼”,一些以海淘之名售卖假货的行为将受到打击。
新政策将跨境电子商务行为合法化,并有效监管,满足了海淘一族的消费需求;代购水客的灰色通道将越来越窄,即堵也疏,老百姓的跨境网购需求也能得到真正实惠。面对海量的交易数据,新政提出了“汇总申报”,可以让出口商先出货,进行集中报关,此举有利于商家的货款现金流,让结汇更为便利。
不过,在进口的税收成本上,新政策并未明确,部分企业担心税收提高将增加企业的成本,压缩利润空间。天猫国际进口业务的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还没有仔细研究这一细节,但相信大力发展跨境试点电商是一个大政策,是拉动消费的一个重要补充。
“未来享受试点的税收优惠的可能性依然较大。”专门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王皓白则认为:“大政策并没有改变,试点政策下的合法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将依然享有进口适用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的优惠政策。”从试点到正式实施,对跨境电子交易的监管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填补了监管的空白。无疑将促进我国海外代购服务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根据新政,微信朋友圈的海外代购若逃避监管则定性为走私。由于朋友圈代购传播范围较小、量多的特点,仅靠个别举报难以起到监管作用。如何规范朋友圈代购,趋利除害,这是监管部门亟需考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