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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难 电商行业亟需建立诚信交易体系

  • 发布时间:2015-05-08 17:36:44  来源:中国网科技  作者:甄鼎丞  责任编辑:王磊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安全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日益凸显。“4.29首都网络安全日”活动期间,中国网财经记者专访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研究院副院长任昱衡、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联盟的秘书长杨明刚。

  在杨明刚看来,网络安全不仅包括技术安全,更包含了电子商务的诚信交易安全。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的形式和种类日渐增多的趋势下,“建立完整的诚信交易评价体系,将对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推动第三方消费者投诉平台

  根据咨询机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其中网络购物增长48.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渗透率年度首次突破10%。

  然而,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据另一项数据显示,在10万名参与调查的消费者中,从未遭遇过假货和欺诈的用户占比仅有8.6%。 受访者中56.3%的消费者在遭遇欺诈和假货后选择了“不投诉,忍了”。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部分欺诈行为的投诉和问责渠道十分困难。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针对网络购物“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等推出多项举措。然而,消费者维权却如此困难?

  对此,杨明刚认为,相对物品单价,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很多用户就只能“忍气吞声”。

  然而“行业信用评价机制,能够有效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益。”任昱衡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我们协会正在建立一个这样的体系”。

  据任昱衡介绍,在商务部的支持下,已有京东商城、凡客诚品、当当网、、国美在线和唯品会等几百家电商会员企业的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将建立一个消费者投诉平台。

  针对开展信用评级的企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信用管理中心将及时提供给企业,并要求企业现实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并反馈结果。根据处理结果,将在信用系统中相应记录并扣减分数。当分数累积直至降低信用评级时,将在协会网站公示、提交至商务部信用管理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研究院副院长任昱衡看来,第三方的信用评价体系,相比个电商自身的投诉平台更加公正客观。但同时,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来自于大型C2C平台的阻力。

  农村电商需要走出去

  根据阿里巴巴《农村电子商务消费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淘宝农村消费占比不断提升,从2012年第二季度的7.11%提升到了2014年第一季度的9.11%。预测2014年市场规模达到1800亿元,2016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总量有可能突破4600亿元。

  其中,43.5%的农村用户会在一周之内多次访问电商网站,这一比例与城市用户相差仅10%。“逛电商”已经成为了农村用户一个比较高频的互联网行为。

  在杨明刚看来,农村电商除了“买进来”,更需要“走出去”。

  作为第三方平台,需要连接政府与企业,连接银行、投资机构与企业,帮助农村电商企业的发展。据介绍,目前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联盟正在结合多方资源建立孵化器,孵化农产品电商、农村金融平台快速壮大。

  对于刚处于萌芽的农资电子商务,杨明刚向中国网财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因为农资产品是大宗商品交易,单品价格较高,使用传统的B2C方式推广困难。但目前很多创新的形式,有企业正在将O2O的服务形式搬到农村,提供机器播种、喷洒农药等服务收取费用,这样可以是农民节省购买设备的资金。还有一个建议,就是在单件高额设备上,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方式,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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