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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的“利”与“义”

  • 发布时间:2014-09-04 13:49:2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于小唐  责任编辑:汤婧

  “朋友圈”,不能变成唯利是图的“生意圈”。搞清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发挥新工具对社会和时代的进步意义,才能不仅得“利”,更有大“义”

  最近一段时间,微信公共账号上做生意的好像越来越多了。

  朋友圈常会看到一连几十条动态,大部分都是实物照片和文字描述,还有各种数据图表明产品销量多么好、多么火爆、客户反映多么满意,甚至附带银行流水截图、货物发货照片以及发货单等,看得人蠢蠢欲动。

  腾讯创始人马化腾曾在微信的一次发布会上表示,微信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入场券,所有流量最终都要导向电商。

  移动互联时代,行动往往比表态快。不久前,微信公共账号改版,公开了公共账号的阅读数和点赞数,就被认为是微信开始从“圈地”走上“圈钱”的一步。此前,微信官方一直刻意“隐藏”公众账号的订阅数和阅读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避免过度营销,让广告商和营销公司的投放不至于淹没了生产严肃内容的公共账号。现在文章阅读数和点赞数功能的发布,让公众号的商业价值大增,下一步可预期的就应该是公共账号的大洗牌了。

  微信不仅是一个媒体平台,也不仅是一个营销平台,它是建立在私人朋友圈基础上的一个社交网络。这个社交网络的属性与其使用者的兴趣、爱好、取向密切相关。这也反映出了当前新媒体的一些特点:它是私人的、主观的、复合型的媒体,不能用传统媒体的概念和范围来界定和理解。

  网上有调侃称微博有“三宝”,“转发、点蜡和祈祷”,而微信“三宝”则是“谣言、代购和鸡汤”。虽是戏言,却也能从中窥出新媒体上转发最高和排名靠前的内容。刺激性新闻、消费类广告和情感类文章是传播圈的“常青树”,无论媒介形态怎么变化,这些内容总能最吸引眼球,并诱发传播。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沃顿商学院做过一个实证研究,对《纽约时报》的7000多篇文章进行分析后,发现主导人们分享文章的两个主要因素:一是信息有多正面积极,二是能否让读者感到激动。能激发情感的文章比不诉诸情感的更容易被分享,好消息比坏消息更容易被分享,但如果文章能让人生气或焦虑,也容易被分享。

  这个结论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新媒体的尴尬:为什么一些严肃客观的新闻往往传播不过漏洞百出的谣言,为什么一些俗不可耐的所谓心灵鸡汤会占据分享排行榜的前列;而基于微信的高分享性、高传播性,明知会被屏蔽很多人依然义无反顾地发代购广告。

  像微信这样的新媒体平台同时具备着社交、媒体和商业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新媒体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但它不能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了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要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在此之外,对微信开店、微信代购等商业行为也应有针对性的规定出台,对新媒体上的商业活动进行规范。

  微信是私人人际关系在新媒介上的延伸,它更多是一个“朋友圈”,不能变成唯利是图的“生意圈”。搞清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发挥新工具对社会和时代的进步意义,才能不仅得“利”,更有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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