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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作者须实名注册 可网名发表

  • 发布时间:2015-01-30 07:18: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知依  责任编辑:王磊

  网络文学编辑人员须持证上岗,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网络文学行业作出上述规定。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同时必须看到,目前网络文学也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用3至5年时间,使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原创能力强、投送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管理有章法的网络文学出版和集成投送骨干企业。此外,还将推动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出版工程项目,在选题立项、作品生产、评选、评奖、表彰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意见》就“健全编辑管理机制”提出要求——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等。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切实改变文学网站单纯追求点击率倾向。

  追访

  后台实名不影响前台笔名

  “后台实名制其实很早就开始了,但不影响前台发布使用笔名。”《9克拉的诱惑》的作者、华语中文网CEO三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我觉得这个是合理的,明确责任,便于追溯。”问及会否影响网络作家创作,三盅说,“绝对不会,写作是一件极阳光的事,除非心术不正想写歪门邪道的人,会感觉被束缚。正规出版物都需要作者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网络作品也不能例外。”

  著有《花妖客栈》的网络作者一枚铜钱告诉记者,她看到这条规定,认为这不会影响网络作者创作,同时她也对实名制规定是否能真的保护著作版权表示质疑。“网络是虚拟世界,看不见真人。对实名制怎样可以保护原创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执行方式并不太了解。而且后台实名制的话,换个身份证也一样可以吧。”

  也有网络作者发表不同的声音。“我不要,不喜欢,不乐意,如果我有投票权我会反对。”著有《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浮光》作品的网络作家渥丹说,“我觉得网络写作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除了创作本身以外,就是匿名制度。写作就是写作,没有人知道我现实中的生活,也没有人会因为我现实中的生活预判我。表达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也包括是否选择匿名。我不反对有人愿意接受后台实名,我也相信有人愿意选择前台实名。但是我觉得还是要给不愿意后台实名的写作者一个选择的机会吧。”

  解读

  实名制可让网络作家多一些责任意识

  《意见》发布后,有公众对实行“网络文学实名制”等问题产生争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昨日接受了新华网的采访。

  宋建新介绍,据统计,2014年6月底,我国网络文学用户数已达2.89亿,较2013年底增长1498万人,网民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5.8%,可以说近一半网民正在阅读网络文学。从产业规模上看,2013年网络文学收入规模达到46.3亿元,预计在2015年突破70亿元,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2002-2014年中国网络文学转化为畅销纸质图书的有300多部,其中2013年、2014年网络文学作品实体出版数量大增,占总数的5成以上;2011-2014年网络文学共有161款作品的影视版权售出;2012-2014年有50多部转换为游戏产品。例如网络文学作品《步步惊心》实体出版码洋超过千万人民币,被改编成影视剧热播,形成了过亿的产业链规模。

  针对《意见》发布后有公众对实行“网络文学实名制”存在猜度和争议,认为政策“管得宽”等看法,宋建新表示,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指的是在网站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在网站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制,要向网络文学网站提交身份信息。至于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前台发表文章时,仍然可以自愿使用网名、笔名。网络文学网站则具有对作者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这与传统文学出版署名要求并没有任何区别。

  宋建新还透露,调研中发现,具有规模的大多数文学网站实际上已经采取了作者实名注册的内部管理办法,“去年11月我们对当前具有代表性的100多家网络文学网站专门进行了多层次调研,认为作者实名注册不仅是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必须,且已经具备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宋建新看来,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首先是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将极大改善当前网络文学创作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再者,实名制也是提高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网络文学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原因在于有的作者责任意识淡薄,认为在虚拟空间创作可以随心所欲有恃无恐,少数作者更唯利是图,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致使有的网络文学作品充斥低级趣味。实名注册对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让网络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多一些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恪守道德或者法律底线,自觉在网络文学中传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在守法的基础上进行有价值有意义的创作,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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