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欲注册滴滴顺风车发现“李鬼”(2)
- 发布时间:2015-06-23 09:04: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书海
我认为韩先生应该说是需要做三点,第一就是跟滴滴顺风车沟通,查询一下,谁在冒用它的名义注册的,这个信息你没有办法查询到真实的,但只能说去查一下乱用他名义注册账号目前是否有订单了,如果有的话,看它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没有跟拼车的用户发生纠纷,然后去采取相应的对策;第二点,他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去跟滴滴顺风车协商,然后尽快注销冒用的账号,然后以自己的信息重新注册一个账号;第三点就是应该去其他的平台了解一下,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同时也可以考虑报警,看看能不能查出谁在冒用他的名义、谁泄露了信息。
经济之声:从韩先生这个个案上来看,我们可以不可以怀疑或者说这件事情暴露出了滴滴顺风车可能存在一定安全性的问题,这个安全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行车和行驶过程当中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个人信息的安全。
张立栋:我认为首先任何一种业务模式,它都可能存在安全问题,顺风车也好,专车也好,和正常我们现有的出租车模式也是有安全性问题的,那就要看这个安全性问题漏洞出在哪里,现在看起来的话,我个人认为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对于这个滴滴顺风车也好快车也好,在法律上在它的整个行业管理的政策方面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存疑的,各方争议非常大,导致了各个利益方在确定各自的法律责任,如果出现问题之后,出现法律责任的时候,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作为标准,所以我想可能它的安全性问题并不是最大的问题,而现在最大可能存在的这个隐患,或者风险隐患就是因为行业管理现在并没有一个合法性界定。所以我想这个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经济之声:说完个案之后,我们来说说由这个个案引发其他方面的思考,滴滴顺风车作为一款在线拼车软件,实际上对缓解城市拥堵、减轻大气污染、高效利用资源、扩大社会成员交往面等有一系列的益处。有资料显示,在新加坡,如果私家车中乘坐人数少于4人者,须办理通行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空车上路会被罚款。在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手段鼓励拼车,包括私人小汽车和班车。德国则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拼车组织体系,各个城市设立了拼车管理办公室等。但是从我们国家现行这个政策以及现有组织管理的办法上来看,我们没有看到如刚才我们所说的几个国家所存在的这些不管是罚款还是管理的办法,怎么样能够完善滴滴的安全性呢?
张立栋:我想首先是对于这个行业的监管边界要进行确认,按照现有的法规它属于违法的,这个违法是不是在我们的现有的技术条件,就是互联网这个技术条件给行业带来巨大变化的时间下,需要做一些调整呢?我觉得我认为是需要做一些调整的,因为实际上很多国家在允许这种拼车的行为的时候,实际上带来的正面效应远高于负面效应。当然这里面是否一步到位地调整现有的格局,让所有的私家车直接就可以进入到运营服务中,或者说即便是这次像滴滴顺风车它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平台是不收费的,只是乘客和司机之间一个所谓的油费的共享,这样的话,是不是这种利益格局,能够通过一些调整,来和现有的出租车管理方法进行对接,不要出现“硬着陆”,我想双方在运输行业中各个方面的利益体的关系都应该考虑到。现在有一种说法是大家认为顺风车是非常好的,完全鼓励,对原有的格局会造成特别重大的冲击的时候,是不是还要进行进行下去,这值得探讨。
赵占领:我觉得首先一点顺风车和专车还应当区分,顺风车应该是拼车模式,拼车是其他很多国家采取支持的方式,也有一些管理的办法,在中国关于拼车这一块,目前各地基本上采取不禁止的态度,北京应该是前年专门出过一个意见,实际上是采取支持的态度。但支持的是公益性的拼车,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那么还有一种是互助性的,互助性的就是说车主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车辆行驶成本,这里面需要区分的问题是,这种互助性的拼车和借助拼车模式进行非法盈利之间的界线在哪里?目前北京和其他地方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顺风车模式所存在最大一个问题,也就是一个监管的问题。
第二就是关于专车,专车模式本身并不违法,目前所说的违法也好,合法也好,主要针对专车上面的车辆,一种是私家车,还有一种是租赁公司的车辆,按照各地的规定,私家车如果要借助专车平台就属于是非法营业,也是各地所打击的重点,而对于租赁公司的车辆,它直接由租赁公司提供司机驾驶,这也是违法的,为什么?因为租赁公司只能提供租赁服务,就是说只能租车,不能同时提供驾驶服务,另外如果提供的话,它就不是车辆租赁,实际上成为了客运服务,是违法的,现在我们看专车平台上的租赁车辆,它基本上不采取这种做法,不采取四方协议的方式,租赁公司租车给用户,然后由劳务公司提供司机代驾服务,这种四方协议的模式,应该说是一种规避现有法律的做法,但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办法说它是违规的,目前对于专车上面合法性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私家车,二是租赁车辆。
经济之声:关于滴滴的专车和快车,虽然说被监管层认为是不合法的,但是也在做具体的工作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然后尽可能让它合法化。但是张立栋先生您对于滴滴专车和快车的合法性,到底持一个什么样的观点呢?因为从我们2015年拿到的相关数据上来看,官方查处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到滴滴专车平台的就有207起,其中私家车达到了161起,这个占比是很高的。
张立栋:首先对于这种新生的事物,我想从监管层也好,从社会舆论应该是对它具有一定的包容性的,但是这里面实际上第一,车的问题,车是不是具有合法的运营资质的,另外,人的问题。现在很多是先通过签四方协议的方式,好像表面上进行了合法化,但是确确实实因为这个平台对于车辆,包括对于驾驶员缺乏一种比较强有力的约束,容易造成法律的风险,出现很多人担心的所谓“专车黑车化”问题。所以我想说如果对专车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管体系的话,这些车辆和驾驶员就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服务中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就有章可循了。比如说前一段时间上海采取了一个合作的方式,当地的运营部门和这些介入平台合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是排斥的,所以从全国范围来看的话,好像没有一个统一的声音。这可能是它在更加市场化、扩大市场规模和服务合法方面的一个巨大障碍。
经济之声:也有很多消费者认为滴滴专车的服务的确要比普通的出租车好的多。能不能将这种更加舒适的,或者说让消费者认为还不错的服务能够合法化,有没有相关的渠道可以走?
赵占领:我个人认为,通过这两年市场的培育,用户商务出行的需求比较旺盛的、完全合规的车辆主要就是租赁公司的车辆,但是由于租赁行业也采取这种数量管制的原因,车辆总量有限,而且租赁公司还要把其中一些车辆,用于线下的传统的租赁业务,所以说它能拿到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应该是非常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私家车进入到专车平台运行。对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话,是属于违规的,完全采取堵的办法很难解决问题。线下的黑车实际上存在很多年了,这么多年一直在打也没有完全解决掉,对专车上的私家车严打能够持续下去的话,私家车的出路就两个方向,一个是从线上转到线下,然后继续像传统的黑车那样,仍然是很难管,另外就是说这些私家车从专车平台转到拼车平台,我们知道拼车平台上的全都是私家车,而对于拼车各地方也控制,现在像北京是采取支持的态度,而且未来要打击拼车平台上以拼车名义进行非法营运,这种打击首先面临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你要划分清楚一个标准,到底怎么判断它是合法有偿的拼车,怎样是非法营运的服务,这个实际上非常难以划分的,因为你从总体上来讲,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费用标准,黑车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比较高,拼车的费用相对来说会比较低,甚至低于出租车价格的一半。第二个就是线路,黑车的线路一般是不固定的,拼车的线路相对固定,这两点实际上在执行层面面临很大的问题,所以这也是对于专车上的私家车完全去打不能解决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这个车很可能转到拼车平台上,这样的话,给监管部门带来的监管的困难,要远远大于专车平台上这种监管。
经济之声:如果滴滴专车和快车得不到合法化,即使服务再周到,一旦消费者在使用受到权益的侵犯,是否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赵占领:应该说这样的法律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是有一定的依据的,因为什么?这种纠纷的发生,比如说出现交通事故之后,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首先看这个责任在于谁,然后看能不能理赔。保险不能理赔的部分是由车主承担,当然如果说平台方有额外的一些保险来理赔,如果仍然不能赔的部分,车主来承担。另外一个安全的风险,在拼车或者专车上面,出现了一些安全事故,比如说一些暴力事件,这个是按照传统的法律有《刑法》,通过报警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来解决。这里面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应该说问题并不是非常大,主要的问题对于车主的权益,车主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能不能合法化,如果不能合法化,它的风险怎么承担,平台方面是否能给到相应的补偿,如果不能补偿的话,这个风险完全由车主来承担,它面临监管的层面也是非常难的。
经济之声:滴滴应该如何整合快车和专车业务才能更好的发展?
张立栋:实际上滴滴推出专车,并且在很快的时间之内推出快车,主要还是为了尽快发展它的客户,然后扩大它的业务规模,但是这个快车业务对于滴滴来说,目前来说还是一个烧钱的行为,投入还是非常大的,目前为止,并没有直接降下来收益,可能是为了未来还要把专车服务做好,我认为如果要解决更大的范围内这个出行需求的话,这二者都应该占据一定的比例,但是作为滴滴公司来说的话,可能专车服务还是它作为可持续发展一个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