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音乐入华 在线音乐市场突变在即
- 发布时间:2015-10-14 13:4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汤婧
对于苹果音乐入华,专家认为,如果有关部门不过问的话,各个软件分发平台都可以照猫画虎,也在海外设立一个内容源,也做内容分发,竞争秩序就混乱了。监管部门应该不会给苹果“超国民待遇”,苹果后续仍需要办理资质以保证其合法性
一只外来“大鳄”,即将闯入我国本已硝烟四起的在线音乐市场。
近日,苹果宣布为中国内地用户推出Apple Music,iTunes电影以及iBooks服务。
苹果表示,Apple Music囊括数百万首歌曲,由苹果与音乐厂商直接对接获取内容,针对本地化,苹果突出独家定制内容,有林俊杰等华语乐坛音乐人通过Apple Music的Connect与歌迷互动。此外,“For you”功能以及本地化电台也将在中国内地市场推出。
这意味着,在国内,苹果将由一个软件分发平台,成为一个内容平台。
内容分发须过资质关
根据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经营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企业必须办理文网文。”接近中国版权协会人士张晶(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根据文化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有3657家,这些企业主要经营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业务领域。
法治周末记者就苹果在国内的运营主体是否取得相关内容分发资质等问题,向苹果公关部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按照《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批准文件编号。
不过,法治周末记者在浏览Apple Music相关页面的过程中,并未看到相关的证书编号。
“如果在国内的主体没有文网文,未取得相应的内容分发资质,而传输源在境外,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阿里巴巴高级法务专家吕长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国外主体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境内随意开展内容经营业务,而且由于传输源在境外,内容根本不可控。
此外,对于苹果的iTunes电影,还须取得开展视频内容分发业务所需要的互联网视听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任何网站和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对未持有许可证擅自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和个人,相关部门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如果有关部门不过问的话,各个软件分发平台都可以照猫画虎,也在海外设立一个内容源,也做内容分发,竞争秩序就混乱了。”吕长军补充道,监管部门应该不会给苹果“超国民待遇”,苹果后续仍需要办理资质以保证其合法性。
音乐付费时代将到来
苹果相关订阅服务信息显示,苹果为每个Apple Music账号赠送3个月免费试用期,试用期过后,Apple Music在国内的价格是每月10元人民币,如果选择家庭共享计划,可以让6名成员共同使用,价格是每月15元。而苹果在美国市场的收费为,个人每月9.99美元,家庭账户14.99美元。
对此,知名互联网行业观察人士李安嶙认为,这是苹果公司为一直想吃“免费午餐”的中国网友,制定的“不痛不痒”的价格。
不过,目前Apple Music服务仅提供在线音乐和离线,并未提供下载功能。
“Apple Music毕竟刚在中国上线,在美国等市场上线的时间也不过3个月,而国内目前的音乐APP大部分为用户提供免费下载,本土曲库资源也较完善,苹果的优势还没有显现。”张晶对记者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要求今年8月1日起,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在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平台必须全部下线。
公开数据统计显示,在7月31日前,腾讯下线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2.37万首,阿里音乐下线2.6万首,百度音乐下线62.4万首,多米音乐下线40余万首。
“禁止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只是实施线上线下音乐收费制度的一个过渡措施,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音乐下载将迎来收费时代。”张晶对记者表示,苹果音乐此次加速入华的原因之一,也是我国对网络音乐版权存在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再加上在国内拥有庞大的apple用户群,未来其或在网络付费音乐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从国内付费音乐实践看,QQ音乐作为流媒体音乐平台的先行者,打造了业内知名的绿钻收费模式,腾讯还曾多次为绿钻用户举办专享首唱会,旨在引导用户自愿付费使用。
或促国内音乐版权战升级
文化部发布的《2014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中显示,2014年网络音乐用户规模为4.78亿人,增长率为5.5%,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则达到440.7亿元人民币。
易观国际分析师姚海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音乐付费的趋势已经明朗,互联网音乐平台为了抢夺用户蛋糕,就必须在内容上下工夫,为了独家和海量内容,主流平台的投入都在亿元级别。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版权购买能力最强的是腾讯,已经拿下华纳、索尼、英皇在内20多家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还争取到综艺节目《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第四季》等的独家版权。同时,腾讯旗下微信已禁止用户分享QQ音乐以外的在线音乐平台链接。
阿里音乐的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两大平台,则已经拿下德国贝塔斯曼音乐集团音乐数字版权分发协议,并获得滚石唱片、相信音乐、华研音乐等多家唱片公司的独家音乐版权。
然而,音乐版权人从数字音乐中获取收入的状况似乎并不乐观。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刘家瑞博士近期完成的音乐产业发展实证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的数字音乐总收入中,在线音乐版权人获得1%,移动音乐版权人获得7%,移动运营商获得92%。虽然中国在线音乐仅为版权人带来1%的收入,但却是97%的中国网络用户获得音乐的主要途径。
由此展开的版权内容争夺也进入白热化。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今年6月,阿里音乐起诉酷狗侵犯其独家版权的260首歌曲,酷狗则反诉阿里音乐侵犯酷狗的456首独家版权作品;今年年初,周杰伦歌曲的版权问题使得多个网站下架周杰伦专辑;去年12月,酷狗起诉网易云音乐侵犯其音乐作品版权,提出数百万元的赔偿请求,网易音乐亦反诉酷狗……
“主流音乐平台烧钱买版权,而体量较小的在线音乐平台则在版权大战中被淘汰。”姚海凤指出。
据悉,苹果的iTunes商店在美国的数字音乐市场保持着领导地位,售出的音乐数量突破300亿首。
“对于已经拥有海量版权的苹果来说,针对大陆地区的用户,只需将音乐厂商的话语音乐曲库版权购入,即可完成本地化计划。”李安嶙认为,在苹果对音乐厂商具有绝对控制力的情况下,国内市场更需要出现整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