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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收却遭他人签收 圆通承认失误导致送错

  • 发布时间:2015-11-18 07:42:11  来源:东方网  作者:黄慧青  责任编辑:书海

  

晨报记者 黄慧青

  家住宝山区的李先生最近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委托“菜鸟驿站”代收的快件被他人签收,淘宝卖家、快递互相推诿,无人受理。

  圆通快递把货错送他人

  11月4日,李先生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件售价398元的毛衣,考虑到收货不便,他将收货地址选择为附近的“菜鸟驿站”——位于宝山区永清路上的一家伍缘折扣店(简称伍缘永清店)。

  直至11月8日,李先生仍未收到伍缘永清店的取件短信。

  发觉有异常的李先生打开淘宝网查看物流信息,根据淘宝网上的物流跟踪记录显示,11月6日上午9点半,李先生的快件就已在“派送中”,10点半时被一名叫施德(化名)的人签收了。

  这是怎么回事?施德又是谁?收件地址写的是“菜鸟驿站”,怎么会有人签收?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李先生联系到卖家,可几次联系都未果,卖家一直不予回应。

  无奈之下,李先生从圆通速递的官网上查到了当天送货的快递员黄先生,可黄先生回答:“我把货送到了,有人签收的。”李先生反问,“第一,我是买家,没收到货不可能签收。第二,签收人施德不是我。第三,我是送到菜鸟驿站的,凭密码取货,不用签收。”对此,快递员黄先生避而不答。

  货没到手钱要照付

  11月9日,李先生到“菜鸟驿站”取件,结果仍是空手而回。

  眼看快到付款期限,已预付的钱款该怎么办?“11月11日,我向卖家提出退款,可对方不同意,说是货物已被签收,不可能退款。”

  越想越恼的李先生联系了淘宝网,而得到的答复却是,“根据物流跟踪显示,已有人签收,签收者为施德,这表示交易完成,我们没有办法再作处理”。

  这回答给了李先生狠狠一击,“出了事,各方互相推诿,消费者的权益体现在哪儿?”

  圆通承认有责任

  作为卖家的承载方,淘宝又作何回答,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件事与淘宝的关联并不大。因为通过底单记录查实,李先生的快件并没被送到“菜鸟驿站”,问题出在圆通速递的送货员送货时出现失误,送错了地方,被别人签收了,才出现“被人签收,但非买家”的状况。也就是说,不存在代收快件出错的问题。

  看来问题的关键最后还是落在圆通速递上,记者经多次尝试,终于联系上圆通速递,对方表示事情还在核实中,“我们作为收揽方,工作量比较大,如果是圆通的问题,会理赔”。不过,对方也表示,李先生的快件丢失,圆通的确存在问题,“只是最终结果,我们还在核实”。

  而在这之前,李先生已联系了记者说,上周六圆通速递联系过他,承认因送货员工的失误导致了他的快件丢失,给其带来了损失,对此,圆通速递将对李先生作全额赔付。

  [ 律师解读 ]

  快件送错人,算“丢失”还是

  “冒领”?

  上海政明律师事务所陈欣律师说,从事件来看算是“丢失”。“冒领”的话,是先送到目的地后,有人冒名领取的行为,而这个事件中,快递员是送错了地方,不能算“冒领”。

  既然属于“丢失”,又该如何

  问责?

  陈欣说,快递员在递送时未核实快递单上的收件人信息,就送货、签收,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失,显然责任在快递公司; 若快件在运输途中丢失,属于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行为。若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件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事件中卖家也有责任。卖家和消费者是有买卖协议的,快递公司是卖家委托的,卖家有权利和义务确保消费者收到货物,没有收到货,卖家就不该收钱。其次,因为卖家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卖家也应该追究快递的责任。卖家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拿了别人快件执意不换涉嫌

  非法侵占

  对于签收别人快件的施德是否就能高枕无忧了?

  陈欣说,从民事角度来说,施德应承担返还的责任,如果明知自己错拿了别人的快件而执意不还,属于违法行为,涉嫌非法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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