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事件
- 发布时间:2016-01-05 16:04:46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王磊
相较于2013年的大爆发,2014年的大讨论,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可以用“监管前的野蛮”来概括。
这一年,行业内发生了诸多影响行业发展的大事件,透过这些事件,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正在悄悄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影响深远,很可能奠基整个“十三五”期间的金融格局。年末岁首,盘点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事件。
一、P2P划归普惠金融工作部监管
2015年1月,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新设普惠金融工作部,P2P将划归普惠金融工作部监管。
二、个人征信进入监管视野,“信用经济”值得期待
央行1月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商业化个人征信机构正式进入监管视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征信机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开展相关业务探索,只待央行颁发“准生证”。
征信是金融的基础设施,大数据征信则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个人征信市场的开放意义重大,尤其是首批准备机构包括若干拥有大数据积累的互联网巨头和金融巨头,让人们对传说中的大数据征信充满期待。
三、央行等10部委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18日,央行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绝对的年度重头戏。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四、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落地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7月27日正式出台,这是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发布后面世的首份行业配套文件。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倍,逼近2014年互联网保险全年总保费规模。
随着监管细则落地,互联网保险行业结构不均衡、渗透率不高、同质化、夸大宣传等问题将逐步好转。
五、供应链金融崭露头角,服务实体经济
供应链金融以前还是银行的“游戏”,但随着实体经济的服务需求增加,以及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一方面是海尔、格力、联想、新希望等大佬抢滩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市场,另一方面是创新企业纷纷推陈出新,以创新的姿态进入不同的细分市场。
8月31日,美食金融开创者——筷来财正式上线运营。这是最早深入餐饮供应链垂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首创C2S(个人对供应链)模式,贴合供应链需求,基于餐饮供应链上的食材采购应收/应付账款,先期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代采结算”服务,一站式解决餐饮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金需求。与P2P完全不同, C2S的业务核心是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供应链优化服务,收入来自于服务费,且该费用来自为供应链双方节约下来的资金,具有P2P借贷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六、网贷跻身“万亿俱乐部”,健康发展仍征途漫漫
根据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网贷之家”的监测数据,截至10月底,全国P2P平台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0983.49亿元。业内专家表示,跻身“万亿俱乐部”,说明P2P正成为主流的理财方式之一,但行业健康发展仍征途漫漫。
七、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
11 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该文件在阐述第三节“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第六条“构建发展新体制”时,明确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被纳入十三五规划,被提升到更重要的发展地位。
八、e租宝被查 跑路潮等负面深度影响行业
“e租宝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的网络传闻拉开了2015年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事件的序幕。目前这一案件还在处理之中,无论结果如何,e租宝事件都对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借贷行业影响深远。随后的大大集团、三农资本等事件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担忧,更可能拂扰监管风向。
九、宜人贷海外上市首日遭破发
12月18日,宜信旗下P2P平台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中国P2P在美上市第一股。但值得注意的是,宜人贷上市首日即破发,收盘价为9.1美元,跌幅达9%。P2P平台上市成功,对行业而言,有积极的正面示范意义,但首日破发,也显示出市场对P2P未来前景的担忧。
十、P2P监管意见稿、网络支付新规同日出台
12月28日,银监会携手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办法》明文规定了12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12种禁止行为,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正式为网络借贷划定了业务边界。这一举措,对扭转P2P行业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有着积极意义。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为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种类型,一类限额1000元,二类账户限额10万元,三类账户限额20万元,快捷或网银支付并不受此约束。而网络支付新规的监管措施的出台,也从另一个侧面预示着第三方支付正式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
展望2016年,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尽快落地,设定政策红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传统产业受益互联网金融创新,还行业健康的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