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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税政策将落地 低门槛红利料终结

  • 发布时间:2016-03-10 08:05: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磊

  作为外贸发展的新引擎,跨境电商今年无疑站上“风口”,政策利好也在不断释放,《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相关部门已经就进口税调整达成一致,政策将于4月份落地。

  据了解,相关政策调整的主基调是,既要规范引导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缩小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之间的税差,又要适度促进行业发展,具体而言,将取消保税进口模式下的行邮税(直邮进口仍适用行邮税),按照一定的折扣比例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一新的税收政策最终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不再区别试点与非试点城市。

  据了解,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即B2C)主要分为直邮进口和保税进口。上海等八个试点城市实行临时过渡的行邮税方式,即把增值税和关税打包征收,根据进口物品种类,目前海关分别征收10%、20%、30%、50%的行邮税。大多数商品的行邮税在10%,税负比一般贸易要低很多,且税额达不到50元时,海关免征相关税费。

  跨境电商进口税调整的消息,可谓一石激起三层浪。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从产品细分上看,进口税调整对原来税额低于50元的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100元以下个护等商品价格有较大影响,但对于2000元以下且原来税额超50元的商品,如中型电器、250元以上服装、高单价化妆品则可能带来降价效应;从行业上来看,会对低门槛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冲击。不过,总体看,新政有利于平台品类丰富度和拉开价格区间,对行业长期发展是利好。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实行的行邮税只是过渡,“十三五”期间要大力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就需要一个立足于中长期的、稳定的、适合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起到促进、规范、引导的作用。

  她表示,跨境电商要成为外贸发展的引擎,效应还远没有发挥出来,需要一个培育的过程,因此支持促进就是必不可少的。从政策调整方向来看,跨境进口的增值税、消费税按照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比如70%)来征收,这就是比较大的扶持力度。

  此外,行业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的问题依然存在,诸如灰色代购、保税进口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偷税等,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必须要规范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要考虑到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城市之间的差别,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对于全球品牌的吸引力,不会因为新税率政策的实施而降低。在全球品牌直供模式下,它们会与跨境电商平台紧密合作。即使对于原来税额低于50元的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100元以下个护等商品,也可以在供应链上做价格体系的调整,更好地消化增加的成本。由此,消费者能够在更稳定、更可靠的跨境电商平台,以合理的价格买到品牌直供的正品。

  刘鹏认为,新税率政策若实施,标志着低门槛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时代将结束,进入了全球品牌高地时代。政策的调整会增加那些低门槛跨境电商的成本,跨境电商如果继续通过代购、国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筹备货源,成本将高企。

  跨境电商的发展同样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小济对记者指出,跨境电商在监管方面应该有一些便利化的措施。而在试点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实现风险可控。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表示,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新政的出台,意味着过去三年多跨境电商试点工作完成,这也必将给行业带来积极的影响。

  张近东还表示,应该大力鼓励跨境电商O2O的发展模式,构建便捷的实体消费场景。这既能让国内消费者不出国门就能享受到同等的产品和服务,又能带动国内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把海外消费留在国内,为国内企业增收、创收。他建议,打造“前店后仓”式的O2O商业体,实现体验、提货一站式功能。与此同时,创新清关和口岸服务形式,试行“网络清关”。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长张鸿铭建议,积极鼓励金融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解决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高效率、有服务的“海外云仓”体系;加大力度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O2O”展会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市场;修改不适应甚至阻碍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法规条文,将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改革成果列入电子商务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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