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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维权意识薄弱 七成不开箱验货

  • 发布时间:2014-08-20 07:43: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薇  责任编辑:王磊

  在网购流行的当下,消费者是否会正确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商品发生问题时,是否能和在有形市场购买的商品一样及时站出来退换货。昨天,北京市消协公布网络购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网购关键的收货环节,七成消费者选择不开箱验货,遇到不满意的商品时68%的消费者选择“吃点亏算了”。

  市消协表示,网络商品经营者的队伍不断扩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经营者之所以敢侵害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购物市场秩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

  网购不满意 近七成消费者选择“吃亏”

  此次调查的2295名网购消费者中,当被问及“您在签收快递前是否会开箱验货”时,1696名消费者选择“否”,占比达73.9%。说明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足够认识到开箱验货的重要性,如果消费者在签收商品后,发现存在人为破损等问题,消费者很难撇清自身关系,容易与经营者、快递公司产生消费纠纷。

  调查中当被问及“如果从网上购买到不满意的商品或服务,您会怎么办”时,1553名消费者选择“吃点亏算了”,占比67.67%;387名消费者选择“向消协投诉”,只有15名消费者选择“到法院起诉”,占比0.65%。这一调查结果一方面说明多数网络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遇到侵权问题就自认倒霉,吃点亏算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阶段网络消费维权还存在异地举证难等问题,消费者不想在维权上花太多时间和精力。

  八成消费者认为购物细则存“霸王条款”

  本次调查还呈现出网络购物中的其他一些问题,包括经营者信息缺乏必要明示、网上宣传与购买实物不相符、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设置退货门槛、“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等。

  80.57%的消费者认为网站制定的购物实施细则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对“7日无理由退货”设置门槛。调查中发现,部分电商企业只在售后条款中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进行规定,在整个购物过程中没有任何标注,更没有“一对一”的确认环节。当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时,这些电商企业往往以在售后条款中告知不属退货范围为由,拒绝为消费者办理退货。

  “商品完好”成为退货争议主要问题

  数据同时显示,最容易引起“7日无理由退货”争议的选项中,“商品完好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认定”和“不宜退货商品范围”分别占到41.09%、35.99%。这说明目前容易引起“7日无理由退货”争议的,主要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不宜退货商品范围”等问题。

  市消协表示,此次调查后还将继续关注这些问题的解决和行业的发展,并将继续针对部分电商企业开展网络购物体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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