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错价门”事件频演 消费者防不胜防
- 发布时间:2014-10-15 08:53:41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汤婧
“标错价”的是卖家,但要消费者担责?
网购电子产品,价格虽划算,但存在一定风险。
网上订酒店线下“不认账” 电商平台平板电脑标价有误
十一黄金周刚过,一则电商“错价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奇葩之处在于,销售方失误在先,将电商平台销售的原价1.45万元平板电脑错标为1450元,随后竟然将其中一名买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此案已经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
无独有偶,广东佛山市民朱先生国庆前在网上预订了阳朔一家酒店的房间,到办入住时酒店“不认”该网站的预订信息。记者了解到,通过电商购买产品、服务已经成为都市人群的消费常态,但电商平台各种“坑爹”行为却层出不穷,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业内人士称,电商“潜规则”盛行,且在线上线下(O2O)衔接上屡出纰漏,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猫腻一
标错价反悔 竟起诉买家
我可以标错价(高价低标),但如果你按这一价格购买了产品或服务,就有可能被咱起诉。如果我低价高标,你买了那咱就偷着乐。如此荒唐的事,真实地发生在消费者身上。
据媒体日前报道,一款原价1.45万元的平板电脑因商务公司员工操作失误,被错标为1450元在一电商平台销售。仅3个小时,该款电脑就售出500余台,销售方损失约600万元。
为“止损”,销售方竟决定起诉其中一名买家刘先生,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关系。该商务公司认为,因平板电脑标错价,刘先生购买平板电脑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8月25日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买卖双方的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该案最终如何结案,待法院判决,《E天下》将跟进报道。不过,该电商平台的客服人员则表示,该案不是平台问题。
其实,电商“错价门”事件不断。今年上半年,一款原价1888元的平板电脑在线销售价格错标为999元;某电商原价1999元的平板电脑错标为499元——这两单错价事件厂商都“将错就错”,不过,业界认为是炒作。
业内人士卢凯认为,商家踢了“乌龙球”可以理解,但不履行订单反而将买家诉至法庭,却是鲜见。法律人士赵占领律师认为,商家若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确属标错价格——电商消费,低价促销很普遍,确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通过与消费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同时,买家的损失,也可以通过诉讼或协商的方式确认。
猫腻二
预订刷了信用卡 现场要现金
网上购买产品或服务,线下卖家“不认”,广东佛山市民朱先生也在国庆期间遭遇上了。据朱先生表示,他国庆前通过国内某知名旅游产品网站预订了阳朔映山红酒店的房间,并按网站要求用信用卡刷了房费预授权,且约定如果不入住就没收房费。然而,他一行10月1日凌晨办理入住时,酒店却不认网站的预订信息,要求朱先生要先交清所有房费和押金。“他们说网站是网站,酒店是酒店,都是先结清房费后才入住。”朱先生告诉记者。
接下来的事就让他觉得掉入“陷阱”一般。“酒店说只收现金,不能刷信用卡。可是我储蓄卡没钱了,现金给了酒店就没钱玩了。”朱先生说,联系了该网站,对方竟然表示也没有办法。
“我是不是会因为不能付现金就不能办入住?不办入住信用卡预授权的钱就会被扣掉?这是不是陷阱呢?”朱先生说,网站和酒店都不回答这一问题。
最终通过多方努力,网站终于承诺解决——酒店经理借来一部刷卡机。不过,宝贵的休息时间就浪费了数小时。
广州市民黄女士在国庆节期间,同样也遇到同样的难题。据她介绍,10月3日和朋友一起去夜游珠江,前一天在网站上预订的票,在天字码头的售票窗口却不能取票。“之前我也同样订过票,都是在现场取票。没想到这次非要我联系卖家取票。”黄女士说,卖家迟迟不接听电话,令她差两分钟就错过开船时间。
专家说法
O2O虽美 打通不易
国庆期间消费者的电商O2O(Online To Offline)消费,猫腻频现。可见,O2O模式虽然美好,但如何实现却不是那么容易。对此,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认为,零售业在经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两大阶段后,当前正在迈入O2O互联网零售时代, O2O模式则可将线上便利性与线下体验性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这将有助于系统地解决过去行业中累积的诸多问题。
但要实现O2O的前提是要有两个“O”,即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同时还要打破两个渠道之间的诸多障碍。他表示实现O2O的五大关键环节:要实现线上线下的组织融合、商品陈列融合、价格融合、购物流程融合和服务融合。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电商行业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人为拉低价格,形成节日轰动效应,从而造成物流体系瘫痪,极大损害了顾客体验等属于顽疾。
分析人士冀勇庆亦表示,所谓O2O,既不是线上走向线下,也不是线下走向线上,而是两者之间的融合。具体来说,O2O的关键是将商业行为彻底数据化,让用户数据能够在线上和线下自由流动,从而为用户创造出一种端到端的、无缝的良好用户体验。
显然,上述案例中的消费者,尽管勇于尝试O2O消费,却并未能在国庆假日期间获得良好的体验。卖家看似实现了线上线下打通,却跌倒在“最后一公里”处,让前期的人流、数据流积累无法转换成有效的资金流——一两次不成功的O2O体验,消费者就会转投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