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放开审批降低准入门槛
- 发布时间:2014-11-25 07:18:32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磊
近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同时,文化部又出台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思路、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完善和调整。提出全面放开网吧审批,降低准入门槛。
□如何“松绑”
取消网吧总量控制
“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对此内容,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阳表示,此次调整打开了行业的优胜劣汰之源。“取消总量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可以激活网吧的竞争,有助于其在市场规律下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总量限制、不批单体、不准外资、只准连锁——自2002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颁布以来,我国严管严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准入条件,严格审批程序。
“方圆十里,别无分店。一些网吧即使环境再差,也还是有很多人去。”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在调研后如是说,政策严管让本可优胜劣汰的一个行业,变成没有竞争的一潭死水。
开店不限电脑数量
此次通知明确“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郭阳说,这意味着我国放开网吧单体店的审批,而且降低了网吧的准入门槛,不仅有助于扩大市场总量,而且有利于减少在灰色地带生存的“黑网吧”。
此前,一些地方动辄要求开网吧计算机数量要达到100、200台,最低营业面积则要求100平方米以上。这样的准入门槛,导致在一些相对贫困的地区很难开起合法网吧。于是,市场的硬需求催生一批“黑网吧”。
可兼营棋牌比赛
此次通知明确:鼓励上网服务场所,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努力把上网服务场所改造成为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棋牌比赛、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业态,是提高行业经营效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改善行业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社会与行业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
“如果要开展网络教育,遍布城乡的网吧就是现成的网络课堂;如果要搞远程医疗服务,靠近社区的网吧就是远程医疗服务的服务点;如果要搞网络代购、网络竞技,这些点的分布是最均衡的。”这位负责人说,从这些方面来说,网吧有着自己的发展潜力。
□追问
移动网络高速发展谁还需要网吧?
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曾告诉记者,目前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超过1200万台电脑,按照三年更新一次设备的速度,这个行业每年仅是对于计算机的需求就在400万台左右。文化部相关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收入超过520亿元,用户1.19亿人,解决了上百万人的就业问题。这些数据也表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并未走入穷途末路。
此外,即使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由于其设备和费用相对较高,网吧依然是城乡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接触互联网的主要途径。
网吧“审批松绑”如何加强监管?
除加大无证照网吧查处外,此次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的巡查,重点查处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卡公号或他人身份证件以及接纳未成年人长时间连续上网等行为。
根据通知,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居民住宅院内、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内均可以设网吧,但网吧距中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得低于200米。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市场秩序严重混乱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必要时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