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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亟待法律规制

  • 发布时间:2015-06-29 08:15:3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于小唐  责任编辑:王磊

  近几年,随着大众信息安全意识的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但由于网络上追本溯源很困难、涉及的责任主体太多、侵权证据难以确定等原因,“法不责众”成为互联网上很多人肆无忌惮伤害别人的借口。法治之光驱散不开网络暴力的阴霾,维权的理想照不进受伤的现实,这种现象值得警醒,也应该反思。

  我国当前有加强对互联网规范和管理的大量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却缺乏深刻的网络针对性。对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也主要将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复制应用到了互联网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互联网伤害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遏止网络暴力,需要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民言行,惩罚伤害行为,维护受害者权利。

  网络暴力,是互联网上的恶之花,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其受害者。心中有光,阴霾自散,对别人善良,就是放自己一条生路。能对别人“键”下留情,自己也就有足够的强大抵抗来自任何地方的寒流和恶意。

  (摘自6月25日《人民日报》23版《网络不容暴力撒野》,作者:于小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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