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车新政能否上升为国家新政
- 发布时间:2015-10-10 08:14:24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汤婧
尽管眼下断言“专车的春天来了”为时尚早,但破冰本就是春天的征兆。上海先行先试,对专车平台合法化“开闸”,也会为国家层面监管提供参照。
全球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许可证已在上海落地——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证。这意味着,在持续近一年的舆论纷扰声中,专车这一“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产物,终于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同。
在专车监管成了世界性难题的当下,处在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已然成了首个“吃螃蟹的”,率先拉开专车规范化试点的序幕,这势必为专车新政的关注度加持。
或许有人会认为,在国家层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尚未敲定前,上海专车试点方案虽然针对平台方、车辆、司机规定等准入条件与《办法》做了部分衔接,但在资质核发等方面有些新举措,这有“超车”之嫌。
但事实上,在共享经济的大时代背景下,只要稍具发展眼光,就会认识到,在互联网+已成为新经济时代的主导特征下,对专车的政策包容度提升会是大势所趋。上海已经开了一道口子,这本就为各地乃至全国的专车监管破局提供了蓝本。
而由地方到全国的推行模式,也是改革常见路数。尽管眼下断言“专车的春天来了”为时尚早,但破冰本就是春天的征兆。据报道,如今杭州版管理办法就明确会借鉴上海模式某些内容。可以料见,上海专车新政还会为全国性《办法》提供参照。这并非只是基于主观愿望作出的判断,更是立足于现实的思考。
从上海专车新政看,其亮点可谓纷呈:参与网约租车运营的私家车,未被要求将性质变更为“营运车辆”;车辆获取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上岗证两个资质,都由平台核发;不是将网络约租车资质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而是通过市级(直辖市属省部级)层面直接进行监管,避免太多“婆婆”把关……这里面呈现的“放权”与合理规范的倾向,也为某些地方的监管破题带来了启示。
部分地方有关部门畏专车为猛虎,其原由无非有二,一是专车可能会扰乱既有出租车市场秩序,不利于安全管理及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是显性理由,二是专车模式将会导致审批权悬空,这是隐性理由。但无论是从坊间评价看,还是从专车运营全程可追踪及有效化解大中城市出行难的效用看,这些都可以破解。虽说目前国内租车行业牌照管理有几种模式,但有些共同改革逻辑可遵循,根据各自情况对专车平台合法化“开闸”,也是必由之路。
还应看到,此次由上海交通委先行推出的专车方案,所针对的仅是极其微观的交通出行领域,与其他职能部门亦无治理交叉之处,故而有必要认识到,专车试点改革,与自贸区等所涉甚多的宏大改革截然不同,并不一定非要等顶层设计明确以后才能试行。
全面落实互联网+战略,就该消除政策顾虑,地方先行先试、主管部门更加包容,这样也能为包括专车在内的“互联网+”行业带来更大的生长空间,进而为经济、为民生注入更多的“良性增长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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