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委:酷派手机涉虚假宣传
- 发布时间:2015-03-25 11:41:08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汤婧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上月消费投诉情况,记者获悉,上月,消委会共接待来访、接受投诉咨询1075人次,其中接到消费者投诉504件,同比分别增长82.20%、287.69%,其中,互联网服务类292件,占投诉总量的57.94%;销售服务类85件,占投诉总量的16.87%。在投诉中,消费者遭遇网购新品手机与广告宣传大相径庭,而在限购前买车也遇到“坐地起价”的情况。
案件1 新品“看上去很美”:竟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杜先生在2014年12月底酷派发布会上了解到酷派大神F2的性能,宣传介绍手机配套1300万像素的索尼堆栈式摄像头,后于2015年1月15日在酷派官网购买了该款手机。收到手机后发现摄像头型号为安美森ar1335。不仅如此,酷派还对手机进行系统更新,隐藏了摄像头信息。感到受骗的杜先生于是向消委会投诉酷派虚假宣传,要求“退一赔三”处理。
随后,2月3日,消委会将投诉信息反馈到宇龙公司;该公司则表示,厂家的解决方案是送2个移动电源,但杜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随后,消委会再次接到2名消费者的同类投诉。最终,厂家表示,事由是因商城上关于摄像头的资料介绍未同步更新。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消法》规定了欺诈行为退一赔三的要求。首先酷派在发布会上宣称酷派大神F2手机搭载索尼堆栈式摄像头,而实物却是安美森ar1335摄像头。不仅如此,酷派还对手机系统进行更新处理,意图掩盖真实参数,让不太了解数码产品的消费者难以识别,进一步蒙蔽消费者。”广东省消委会认为,酷派主观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进行了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案件2 车商坐地起价:合同变“儿戏”
据悉,除却互联网服务类投诉量较多,消委会的数据显示,上月,汽车销售投诉也较为突出。
消费者陈先生12月29日在凯迪拉克4s店刷卡10万元认购价值30万的舒适版的配置较低轿车。由于深圳市政府当天下午18:00公布汽车限购,因此消费者当天与4s店约定改天签合同。到了签订合同当天,4s店临时告知陈先生舒适版缺货,只有比舒适版贵2万的时尚版。消费者最终同意以32万购买时尚版。今年1月9日,双方到深圳市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车是限购期限前购买的。2月6日消费者收到公证书后联系4s店表示正在办理贷款,等车款补齐后准备2月19日前上牌。但2月25日4s店答复车的确返厂了,要调回的话则不能享受优惠价,要加3万元。消费者陈先生很生气,“公证书都已经申办,店家坐地起价是违约。”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为购车合同进行公证,在公证书上记载了购车时间、价格与型号。作为证据力最强的法律文书,公证书是合同关于价格条款的有力补充。4s店以汽车返厂为由延期为消费者订购的轿车上牌,却又表示可以通过加价调取,坐地起价的做法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剥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此不诚信行为已违背合同公平、平等、诚实守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