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为什么总停牌?
- 发布时间:2014-10-30 08:22:35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书海
10月26日晚,乐视网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且因为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会影响股价,因此决定从10月27日起停牌。与以往因为“筹划重大事项”这一原因而导致的停牌一样,乐视网并没有解释具体的停牌原因。
不过,这已经是乐视网7月以来的第4次停牌了。
第一次是因为7月15日广电总局下达的整改令:重点整顿商业网站与牌照商合作开设的“视频专区”,要求互联网电视所有内容都要由牌照方负责,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这给互联网盒子们以致命打击,并且直接导致了乐视网连续三天跌停,于7月18日开始停牌。7月21日复牌之后,乐视网迅速在23日入股重庆广电控股的重庆有线,并由乐视网与重庆有线共同出资设立新的子公司,由重庆广电曲线申请互联网电视牌照,来解决互联网视频内容播放资质的问题。
第二次是在7月28日,乐视再次因为“重大事项”而停牌,在8月8日复牌时宣布将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再融资45亿元。
第三次是在8月21日。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点名批评了乐视UI违规违法,乐视网又紧急停牌。在25日复牌时乐视澄清称,没有接到监管部门的UI违规通知,但是由于受到点名批评的iCNTV平台正在整改,所以乐视关闭了它的内容专区;同时乐视暂停预定旗下的互联网机顶盒,并且表示整改。
这次,公司又在筹划“重大事项”。
一家公司,在3个月的时间内接连4此面临能影响股价严重波动的“重大事项”——无论是来自外部政策监管环境的变化还是公司内部的原因,只能说明,这家公司不正常。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乐视网的“不正常”,已经有了诸多症候:
首先,在公司4次停牌时,乐视网创始人、董事长贾跃亭一直不在国内。乐视网CMO彭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贾跃亭在今年6月初前往美国,至今没有回来。他解释说贾跃亭是去美国“把海外的基础部署打扎实”的,而且外部也传出了贾跃亭在硅谷与北汽董事长徐和谊见面“欲合作推出新能源汽车”的传闻,乐视网官方也宣布了在硅谷和洛杉矶建立两家子公司的消息。不过,作为一家主营业务在中国大陆境内,且在境内A股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来说,面临公司“重大事项”和外部环境严重变化的局面而导致公司停牌,董事长却仍然在国外布局那些短期外看不到结果的海外业务,已经很违反常理了。
外界显然更愿意相信另一个传闻:贾跃亭逗留国外,与乐视网早期的一家重要投资方汇金立方的背景密切相关,汇金立方一位化名王诚的实际控制人为某山西落马高官的亲属。尽管贾跃亭在最近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汇金立方当时是正常投资,在乐视的发展过程当中也没有任何实质的帮助”,但显然汇金立方从对乐视网的投资中获得了高昂的回报:2008年,汇金立方和其他数家投资方一起投资了当时并不知名的乐视网,两年后乐视网在A股上市;上市时,乐视网为汇金立方带来了2.42亿元的账面浮盈。到了2012年一季度末,其投资回报率高达1685%。
其次,从上市以来,乐视网无论从股东构成,业务数据和收入来源方面,都显得不那么正常。
2014年1月,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贾跃亭的姐姐贾跃芳,分两次减持了乐视网1400万股股票,套现大约7.1亿元人民币。减持后,贾跃芳在乐视网中的持股比例已经降到了5%以下,为4.89%。
而且,两年内,贾跃亭姐弟进行了33次股权质押和解押,光在2014年就高达12次。而且像贾跃亭这样股权比例大而且次数多的现象非常少见。
重点在收入来源上。外界一直存在质疑、乐视至今也没有解答的一个问题是:当初那么少的流量是怎么获得那么高收入的?2012年前,乐视网在财报中把其营收分为:1)网络高清视频服务、2)网络视频版权分销、3)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服务、4)视频平台用户分流服务。根据《环球企业家》当时的一篇报道,这其中的疑点有以下几点:
其一,乐视网的招股书显示,2009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为7354.63万元,这部分主要是面向个人用户的付费点播。当时乐视表示其月均付费用户量达到30万人次,总体付费用户已达到356.68万人次。如果按照乐视网公布的30元包月的计费标准计算,2009年度的高清视频业务收入应为1.08亿元左右(30万×30元/月×12月;356.68万×30元),而其公布的2009年7354.63万元的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较这一计算结果相差近3000万元。按照相同计算方法,2007年和2008年这部分的收入应该是4820万元和8860万元,比起招股书中公布的3158.17万元和5283万元都多。4
其二,2010年乐视网在创业板上市时,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视频网站。而当时它2009年的广告收入就已经达到了3700万元,并且实现了盈利。在这样的流量排在10名开外、远落后于优酷等竞争对手的网站,已经获得了3700万元的广告订单,让人费解——视频广告至今都是一个有流量就有广告的生意。《环球企业家》发现了其中的问题:一家叫做“新锐力”的小公司几乎花费了所有账面资金购买了乐视网2007年和2008年的广告,这种账面上巨额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等额的现象,是资金运作的典型征兆。而乐视网在2008年和2009年时的最大视频版权采购方——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版权分销数额达到了2314万(2009年),竟然不为业内所知。
从2012年开始,乐视网开始改变了对营收构成的描述,把“网络高清视频服务”和“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两项合并成了“会员及发行业务”(在2013年占到了收入的1/3以上),“视频平台广告发布”变成了“广告业务”,“网络超清视频播放服务”变成了“终端业务”。这种营收构成描述的变化背后到底有哪些业务结构的重大调整,乐视网也从未给过明确的说法。
更奇怪的是,在乐视网最近的财报中,已经没有对收入来源做更多披露了。取代的是强调自己的日均UV和PV,也就是流量数据。根据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报显示,乐视网全站的日均UV 4500万,峰值6500万,日均PV 2.2亿次,峰值2.7亿次,日均VV2.3亿,峰值3亿。而且乐视对成本数据的描述也发生了变化,比如购买版权的内容变成了更加具体的《甄嬛传》等剧集,以及《学姐知道》和《STB超级教师》等具体的成本花费。
此外,在资本运作上,乐视网更是疑点重重。
2013年,乐视溢价8倍,以9亿元人民币高价收购了花儿影视。这是它“平台+用户+终端+内容”战略中向视频制作产业链上游延伸的一环。然而,花儿影视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漏洞,比如2013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差13倍、前五大客户3、4名顺序颠倒以及利润数据混乱等情况。
这种资本运作上的反常情况,与其上市时披露的广告购买和视频版权购买的“反常”数据,有极为相似的地方。而至于乐视在其它领域的运作——诸如进军生态农业、与北汽传出的“新能源汽车”的绯闻,以及从魅族挖来高管做智能手机等传闻,已经早就被解读成了“战略布局”的方式。只不过,这些“布局”仍没能掩盖乐视网的种种怪象,反而让它显得越看越不正常。
作者:方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