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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规引热议:舆论一边倒 不能变相革专车的命

  • 发布时间:2015-10-12 21:40:00  来源:环球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汤婧

  一个由两份征求意见稿引发的社会大讨论正愈演愈烈: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专车网络平台、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方式之保守,让社会哗然。从媒体、学者,到意见领袖,甚至各行业企业家和普通民众等纷纷声讨新规是“历史的倒退”,变相将专车挤出市场,同时创造了新的权利寻租空间。

  今年6月底,网络上便流传出一份“全国性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其中便提及专车车辆必须取得营运许可证等监管措施。这份未出台的“草稿”当时便被诟病仍用出租车管理方式——限制营运证的发放,来管理专车,即便这样的方式已经造成牌照价格畸高、车辆数量严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等多个问题。

  10月8日,上海首先“吃螃蟹”,发出首张互联网专车牌照,并进行试点。“上海模式”最大的突破在于只要符合标准的私家车可以获得运营资质,私家车不用改变运营性质就可以做专车,并没有像出租车行业一样制定价格和数量的统一标准。未来主管方不会具体去管每一辆车,而是去监管平台。上海也因此被社会“点赞”,被称为是改革先行地的应有作为。

  但令社会失望的是,两天后交通部公布的这两份征求意见稿,仍然与舆论呼声背道而驰,并且将网络平台和专车的门槛提得更高,专车要上路,至少平台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需要《道路运输证》、从业司机需要《从业资格证》,这三个证的颁发部门都是地方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门槛相当高;要求即便是互联网公司也必须在开展服务的每一个地方都设置固定营业场所且24小时不间断服务;互联网平台在每一个地方的数据须接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各项数据被“一览无余”;以“签订劳动合同”将专车司机定位为专职司机,再无兼职的可能性。

  在两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当天,新华社首先发布评论《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才是良方》,认为承认专车身份只是改革破冰的第一步,如何加强监管、建立市场标准和规则、合理保障各方利益,是难以回避的后续考题。

  新京报亦连续两天发表社论《请多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出租车》、《专车监管也是深化改革风向标》和《6问约租车新政》等文章,称“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时,也要把自身管理职责放在新的技术与市场条件下去思考,而不是让新技术适应传统监管路数”,“不可重复此前的出租车牌照审批模式,更不宜将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县一级,否则围绕专车新型的垄断利益格局又会形成”。

  南方都市报社论《专车的士化背离共享经济精神》更犀利地指出,共享经济“之于消费者,最实际的就是价格和体验,专职司机和汽车的租赁价格会远高于闲置资源的互助使用价格,体验也将大为不同,把专车当成出租车同质化产品来规管,结果就是会得到一个出租车的高价版同质化产品”……

  这些新闻报道和评论很快在新浪微博上发酵,引发了意见领袖、甚至企业家的关注。“必须运营车辆如果落实,私家车为主的专车就完了,因为运营车辆有6到8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私家车没有。如果把私家车改为运营车辆,意味着车辆立马贬值几千到数万。谁会为每天拉几单专车先把车辆贬值呢?”资深媒体人王志安一语点破新规对于专车的打击;FT中文网、财新网专栏作家刘胜军称“这是一份‘旧石器时代’的改革方案。名为改革,实为对创新的打压。”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转发“出租车改革新规征求意见”的新闻时评论,“一面高喊着‘互联网+’,一面用一群不懂互联网的官员捆住‘互联网+’的手脚。这种愚蠢的游戏规则不但不能让‘互联网+’在中国有所收获,反而会让创新都被陈旧的观念牢牢的锁在落后的笼子里。”

  与此同时,业内学者也对两份征求意见稿表达了失望之情,集体打出“差评”,抨击该管理方式难言合理。

  “这样愚蠢的监管规则却被交通运输部门应用了: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滴滴,要在每个它所运营的城市都依法成立独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然后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这就是交通部门的‘简政放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在感叹淘宝所幸没有被这样的管理方式束缚时,亦不禁为交通部专车新规可能扼杀了又一个“淘宝”可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认为,本次出台的政策意在协调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出租车企业的利益,有着不错的出发点。然而,由于网络约出租车可能面临政府的数量和价格管控,将会大幅提高网络约出租车企业的成本。

  在无界新闻客户端发布的《为什么说交通部专车新规会要了专车的命》一文下,有网友评论“什么万众创业,什么互联网+都难逃既得利益这只手”。这篇评论的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该草案实际就是把专车这类新事物,在尚未形成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将其“回归”到传统出租车管理模式,强制其经营者向政府再次申请许可。

  每一篇新闻和评论下,民意汹涌:“只能说哪里都打得到车的日子过去了,又开始看的士脸色了”;“专车服务必然涨价,不是因为车不好打,主要是因为运营成本增加了!这种门槛的设定,专车已经成出租车了!”;“出租车改革是一个政改观察样本。在技术、市场、经营体都相对成熟情况下,政府的管理变革是出自于保护、促进还是维护自身利益甚至仍然是继续询租?看来不乐观”……

  而一些更为尖锐的评论,类如《专车:依然旧制度,没有大革命》、《削足适靴的网络租约车管理办法》、《专车改革方案出台本质是对共享经济的扼杀》等自媒体发出的文章,表达了对政府改革、新经济模式和“互联网+”落地的失望,这些观点通过微信的扩散,流传甚广。

  “这次针对两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民众最基本的出行需求,以及大量专车司机的生计问题,因而引发的社会讨论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实属罕见。”有舆论传播研究者表示,最终民意是否能取得胜利,是对政府是否真正实现职能转变的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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