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
- 发布时间:2015-07-01 13:33:08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汤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作出严格要求。
近期,网上涉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欺凌、侮辱的报道有增多趋势。为此,《通知》指出,网站采编、登载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要形成引导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权益意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坚持与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原则上应采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报道,确有必要使用其他来源稿件时,要严格进行核实。
《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通知》强调,涉及未成年人的网上报道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违法视频及图片。严禁以胁迫、诱导未成年人等方式采集信息,严禁歧视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负面新闻进行商业牟利。
对于违反《通知》有关规定,国家网信办发言人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网信办将依法采取约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直至取消网站新闻信息服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