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副总裁陈伟才: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应原路返还
- 发布时间:2015-03-13 07:28: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汤婧
仅在福建省,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就有5000多万元,这么大的款项银行由于未见到判决书,无法返还给受害群众。昨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总裁陈伟才建议建立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原路返还”机制,让这些钱原路返还给受骗者。
最高被骗个案损失金额3866万元
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陈伟才关注电信诈骗7年,这是他第3次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批电信诈骗。大前天他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到公安部调研,拿到第一手资料。昨日,他手拿一本北京市公安局在东南亚犯罪窝点查获的记有各种骗术的剧本进行发言,并首度披露———2014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40余万起,群众损失107亿元,比2013年的30余万起、100亿元分别上升了33%和7%。根据公安部统计,我国每年有80多亿元的诈骗赃款在台湾取走,由于两岸法律制度差异,多年来仅追回12.7万元。
他在现场还首度披露了目前个案损失最高的案例。去年,郑州某公司财务经理张女士,被改号为中山市公安局的电话上当受骗,分两次将个人和公司的全部资金3866万元转给“安全账户”。这笔资金在15分钟之内完成了7级转账并在境外取现。
而公安机关要冻结账户,需要凭法律原件到开户行或者北京的总行才能办理,账户内的资金早被取光了。
因改号来电被骗运营商应负责
针对电信诈骗案高发现象,陈伟才认为,电话用户与运营商签订了服务协议,用户交付来电显示费用,运营商就应按照电信条例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来电号码。因为改号来电被骗,运营商应负民事赔偿责任。他建议,应尽快依法、公正、公开判决广州、深圳两起因改号电话被诈骗、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的案件。
他还建议,建立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原路返还”机制。在一些案件中,尽管公安机关冻结了一批赃款,但由于案件未破而无法返还给受害人,受害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仅福建省就冻结了5000多万元,而银行由于未见到判决书为由,无法将赃款返还给受害群众,引起一些上访事件。
“还要将买、卖银行卡入刑。”刑法规定买、卖伪造的银行卡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这只能处理伪造而不能处理真实银行卡的买卖行为。“现在网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公开的(真实信用卡)买卖市场。”陈伟才表示,卖方是个人为了一己之利,买方是用于电信诈骗、洗钱、贿赂、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转账和取现。
揭秘
跨境诈骗案值多超10万元
陈伟才给目前的电信诈骗分类,一类是以大陆人为主的地域性诈骗团伙,如广东电白的“猜猜我是谁”、“我是你领导”。此类金额少,易破案,易追赃。另一类是境外犯罪集团,多以法院传票、信息泄露、涉及洗钱等使用改号为政法机关办公电话冒充警察、检察官、法官,假冒“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实施跨境诈骗。案值超10万元的基本就是该类骗子所为,将全国90%的骗款收入囊中。这类受害人没有贪念,只因对来电号码的信任、履行协助“公检法机关”办案的义务而上当受骗。